当前,数字技术与智能技术的深度融合正推动人类社会步入“数智时代”。这既为国家治理带来挑战,也为政府创新带来了无限可能,为创造新的公共价值提供了有力工具与有效途径。数字政府建设和智能化治理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力量。过去的信息化技术革命已对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领域产生了变革性影响。而2022年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爆发,更标志着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的数智化转型不断加速,成为提升行政效能的必选项。全球数智化转型的动态背景下,政府领导者需推进公共行政服务的数智化改革,这将成为新时代数智化政府建设的优先事项。
数字政府建设是实现政府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推手。智能化治理作为数字政府的核心组成部分,能显著提升决策科学性、公共服务效率与精准性,增强社会洞察力,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强大的数据分析基础,从而以更高效、科学的公共政策推动力量,为社会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然而,政府的智能化转型过程,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系列挑战。例如有学者指出政府面临“理性公民假设落空”与“政府治理结构被动摇”的风险。此外,数据安全存在伦理性风险、政策法规则具有相对滞后性,以及社会发展存在结构性风险,如城乡失衡、贫富差距等。解决这些矛盾亟须强化制度建设。为创新制度建设,释放治理效能,本研究提出数智化治理的多效协同路径。
一要以“智”增效:建立数字化宣传引导机制。增强高新技术与智能设备对社会治理的积极功能性作用,为政府治理持续性赋能,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广大民众中的广泛应用,引导和增强多元主体的数字认知与技术采纳,保障政府治理智能化的实现与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数智化公共服务知识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需得以广泛宣传。相关部门可利用线上融媒体和线下多样化活动,及时了解民众对数智化公共服务的需求和使用评价,并经常在平台上发布智能化服务供给信息,以提升公民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另一方面,深入推进国家治理智能化依赖内部技术体验和效能反馈。相关部门要加速数字技术体验和应用场景的试点和落地,完成多元参与主体技术接纳,提升参与主体的技术信任度。创新宣传引导机制的主要功能在于改变多元参与主体的“局外人”身份认知,让他们自觉融入智能化赋能政府治理的新格局,激发参与主体主动接纳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化治理模式的参与动力。
二要以“利”共生:健全生态化利益趋同机制。政府治理智能化的有效推进必然涉及多元利益主体,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各方存在互异的利益诉求:政府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企业聚焦经济效益与市场拓展,社会组织致力于辅助政府职能履行,而民众则期望高效、安全、优质的公共服务。为避免因诉求分化导致的行动偏差,甚至损害社会治理的整体绩效,亟须构建一套能综合权衡社会公平与效益原则的利益趋同机制,从而调和各利益相关者间的潜在冲突,并通过制度化途径促成利益共生的格局与公共价值共创的生态,确保智能化治理进程兼具包容性与可持续性。这也符合新公共服务理论所提倡的“综合考量公平和效益”,即在追求治理效能的同时,必须坚守公民权利保障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三要以“险”固本:筑牢平台化风险规避机制。数智时代的社会治理风险呈现跨域性、隐匿性、传导快、破坏力强的新特征,如数据泄露、算法歧视、系统性网络攻击、技术依赖风险等,依赖人工和经验的传统风险管理模式难以应对。这种“靠前研判、精准识别、快速反馈、及时响应、高效处置”的要求,亟须提高实时动态监测、智能分析预测、自动化触发响应的风险管理能力,而这只有通过数智化手段才能实现。一方面,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嵌入传统政府治理模式的关键转型期,风险规避是确保新旧治理体系平稳过渡与更迭的“安全阀”与“稳定器”,是这一复杂交互融合过程中不可缺失的核心环节;另一方面,其核心功能在于能在风险初现端倪的第一时间,通过系统化的预警与处置流程,最大程度地降低潜在损失,从而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公民等多元主体提供安全可靠、值得信赖的智能化治理参与环境与效能保障。
四要以“规”立序:构建精准化监督管控体系。建立健全监督管控机制是政府治理行稳致远的根本性保障,只有构建科学精细的监管体系,才能确保政府治理智能化运作的顺畅性、供需匹配的精准性。这需要管理者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平的监管理念,构建蕴含政策、法律、过程、价值和伦理的多维监管系统,实施全链路、全谱系、全方位、全时域、全主体的监督管控,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政府治理智能化创新格局。同时,建立政府独立或与第三方专业化机构合作的专业化监管队伍,对数智化的政府管理活动进行综合监管和专项监管,通过构建政府治理可能涉及的多领域、多行业和多层次监管规制体系,实现技术法律化,并依托大数据监管平台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增进政府智能化治理服务活动的专业性、规范性、科学性。
数字政府建设是实现政府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推手。智能化治理作为数字政府的核心组成部分,能显著提升决策科学性、公共服务效率与精准性,增强社会洞察力,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强大的数据分析基础,从而以更高效、科学的公共政策推动力量,为社会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然而,政府的智能化转型过程,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系列挑战。例如有学者指出政府面临“理性公民假设落空”与“政府治理结构被动摇”的风险。此外,数据安全存在伦理性风险、政策法规则具有相对滞后性,以及社会发展存在结构性风险,如城乡失衡、贫富差距等。解决这些矛盾亟须强化制度建设。为创新制度建设,释放治理效能,本研究提出数智化治理的多效协同路径。
一要以“智”增效:建立数字化宣传引导机制。增强高新技术与智能设备对社会治理的积极功能性作用,为政府治理持续性赋能,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广大民众中的广泛应用,引导和增强多元主体的数字认知与技术采纳,保障政府治理智能化的实现与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数智化公共服务知识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需得以广泛宣传。相关部门可利用线上融媒体和线下多样化活动,及时了解民众对数智化公共服务的需求和使用评价,并经常在平台上发布智能化服务供给信息,以提升公民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另一方面,深入推进国家治理智能化依赖内部技术体验和效能反馈。相关部门要加速数字技术体验和应用场景的试点和落地,完成多元参与主体技术接纳,提升参与主体的技术信任度。创新宣传引导机制的主要功能在于改变多元参与主体的“局外人”身份认知,让他们自觉融入智能化赋能政府治理的新格局,激发参与主体主动接纳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化治理模式的参与动力。
二要以“利”共生:健全生态化利益趋同机制。政府治理智能化的有效推进必然涉及多元利益主体,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各方存在互异的利益诉求:政府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企业聚焦经济效益与市场拓展,社会组织致力于辅助政府职能履行,而民众则期望高效、安全、优质的公共服务。为避免因诉求分化导致的行动偏差,甚至损害社会治理的整体绩效,亟须构建一套能综合权衡社会公平与效益原则的利益趋同机制,从而调和各利益相关者间的潜在冲突,并通过制度化途径促成利益共生的格局与公共价值共创的生态,确保智能化治理进程兼具包容性与可持续性。这也符合新公共服务理论所提倡的“综合考量公平和效益”,即在追求治理效能的同时,必须坚守公民权利保障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三要以“险”固本:筑牢平台化风险规避机制。数智时代的社会治理风险呈现跨域性、隐匿性、传导快、破坏力强的新特征,如数据泄露、算法歧视、系统性网络攻击、技术依赖风险等,依赖人工和经验的传统风险管理模式难以应对。这种“靠前研判、精准识别、快速反馈、及时响应、高效处置”的要求,亟须提高实时动态监测、智能分析预测、自动化触发响应的风险管理能力,而这只有通过数智化手段才能实现。一方面,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嵌入传统政府治理模式的关键转型期,风险规避是确保新旧治理体系平稳过渡与更迭的“安全阀”与“稳定器”,是这一复杂交互融合过程中不可缺失的核心环节;另一方面,其核心功能在于能在风险初现端倪的第一时间,通过系统化的预警与处置流程,最大程度地降低潜在损失,从而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公民等多元主体提供安全可靠、值得信赖的智能化治理参与环境与效能保障。
四要以“规”立序:构建精准化监督管控体系。建立健全监督管控机制是政府治理行稳致远的根本性保障,只有构建科学精细的监管体系,才能确保政府治理智能化运作的顺畅性、供需匹配的精准性。这需要管理者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平的监管理念,构建蕴含政策、法律、过程、价值和伦理的多维监管系统,实施全链路、全谱系、全方位、全时域、全主体的监督管控,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政府治理智能化创新格局。同时,建立政府独立或与第三方专业化机构合作的专业化监管队伍,对数智化的政府管理活动进行综合监管和专项监管,通过构建政府治理可能涉及的多领域、多行业和多层次监管规制体系,实现技术法律化,并依托大数据监管平台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增进政府智能化治理服务活动的专业性、规范性、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