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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平台消费问题的理论阐释与现实透视

2025-07-16 作者: 刘正暘 来源: 经济导报
  刘正暘

  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平台应用不断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大提升了服务的可及性与生活的便利性。在充分肯定其积极意义的同时,关注其因运行机制导致的用户关系、市场等方面引发的新问题。借助马克思资本逻辑理论,本文尝试揭示数字平台潜在的消费者主体丧失、消费行为异化及供需结构重塑,反思其对现实生活与社会治理的深远影响。
  一、产销合一与消费者主体丧失
  如今的消费者不再仅仅是消费者了,他们的消费行为对平台而言,是生产数据的过程,也是一种“玩劳动”。日常行为中的每一次浏览点赞,都构成了被收集的数据。正如福克斯等学者所指出,资本的理想运转模式,就是不断拓展和捕捉用户的免费劳动时间。平台依赖用户生产的数据,将消费者纳入平台持续增值的逻辑。平台中的产销合一,不仅模糊了生产与消费的界限,也在无声中消解了消费者作为独立主体的存在感与自我掌控力。
  二、景观消费加深与消费行为异化
  为一张精致的商品图片、为参与一次热门话题,或是追求明星同款,朋友圈人设,消费行为的景观化在平台的催化下愈演愈烈。平台将消费过程转化为可视化、可参与的“景观”,不断制造和放大商品的符号意义。商品与服务不再以功能性为核心,反而以情感为标签成了主要卖点。消费选择日益受制于精心营造的氛围与流行话语,个体实际需求逐渐让位于对符号、趋势的追逐。在这一过程中,消费行为趋向碎片化、冲动化和情绪化,消费者的理性选择逐渐被平台主导的视觉刺激和情绪渲染所替代。这种“景观化”消费现象,既是数字经济高度发达的表现,也是消费异化在数字时期的体现。
  三、平台权力扩张与供需结构重塑
  数字平台的兴起,为市场供需双方的高效对接带来了新的可能,让商品流通与服务配置更加便捷和智能。然而,长期的数据积累与供方的路径依赖,平台逐步超越了中介角色,成为供需关系的实际塑造者,甚至主导了商品、服务乃至信息的分发与资源配置。通过算法推送、流量倾斜、评价机制等方式,显著影响用户选择与商家策略。市场各方的博弈关系逐渐被平台架构下的“新秩序”所取代,市场主体的自主性与议价能力显著减弱,平台掌控的权力边界日益扩大。供需关系的重构,使得市场运行不再完全遵循传统经济学的规律,而是逐步转向以平台为中心的新格局。
  数字技术的发展应当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整体进步。面对当前的消费者、消费行为与供需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平台治理和数据监管,不断制度创新与理论突破。唯有如此,才能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与激发创新活力之间实现动态平衡,引导科技沿着更加公平、可持续的方向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上海体育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