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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法规司来鲁调研普法宣传

山东“法润自然”品牌树标杆

2021-06-02 作者: 杜杨 来源: 经济导报
  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讲评,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
  ◆导报记者 杜杨 济南报道      

  5月下旬,自然资源部法规司调研组到山东淄博、东营调研自然资源法治工作。在实地调查后,调研组提出,将把山东“双基”法治建设的经验纳入自然资源“八五”普法规划,在全国推广。
  近年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在“抓基层、强基础”的“双基”建设中,提出“法润自然”普法宣传品牌;未来,“法润自然”这种具及时性、精准性、融合性的工作理念,也将走向全国。
山东“双基”法治建设获赞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调研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法宣传基地、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双杨所自然资源普法教育基地、临淄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法治工作室。听取了省自然资源厅和东营市自然资源局法治工作汇报,观摩了东营市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查(审核)系统演示,实地考察了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创建管理,调研了黄河三角洲国家公园立法工作。
  在实地考察后,调研组表示,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坚持法治引领,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讲评,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为自然资源管理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调研组认为,山东自然资源法治工作在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自然资源“双基”法治建设、“普法先行”“法律六进”“法治咨询员”“法治工作室”和“法润自然”普法品牌打造在全国树立了标杆。“双基”法治建设,实际上解决了法治工作中基础薄弱、人才缺乏的两大难题,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置法治工作室,通过律师见证的方式有效降低了在不动产登记强制公证取消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风险。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双杨所“自然资源普法教育基地”贴近群众需要,精准普法,增强了普法的实效性。东营市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查(审核)经验,运用科技手段,整合法治人才力量,避免了合法性审查(审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调研组提出,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将把山东“双基”法治建设的经验纳入自然资源“八五”普法规划,在全国推广。将东营市自然资源局确定为首个法治工作联系点。
精准普法
  被调研组反复提及的“法润自然”,究竟是什么?据了解,“法润自然”体现了普法宣传的及时性、精准性、融合性要求,实现了普法宣传工作“好雨知时节,润物细无声”的理念。
  突出精准性,针对需求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全系统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作了10集系列视频教材,生动指导各级“应该怎么做”。选取系统内具有指导意义的行政争议案件编制案例汇编,“以案释法”规范行政行为。建立“普法先行”工作机制,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工作、重点需求进行普法,切实做到群众需求在哪里,普法宣传就在哪里。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时间节点,明确主题、突出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型普法宣传活动。
  突出及时性,第一时间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政策,机构改革后,全面梳理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的地方性法规15部、规章18部和规范性文件77件,汇编成册,使广大干部尽快适应机构改革后的职能需要。《土地管理法》修改后,通过发放文本书籍、座谈讨论、培训解读、电子屏幕宣传等方式,做好系统内和全社会的学习宣传贯彻。重点工作向前推进,坚持工作未动、普法先行,让群众第一时间听到自然资源的声音。
  突出融合性,持续推进普法宣传与群众工作、生活相融合,建立了由法律和党内法规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组成的普法讲师团,成立“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真正深入群众进行普法宣讲。建成了济南市莱芜区雪野街道站里村“法润自然”文化广场、淄博市临淄区“齐风淄水·法润自然”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州市仰天山国家森林公园“法润自然”文化阵地、聊城市高新区顾官屯镇前秦村“法润自然”普法一条街等近30个“法润自然”普法宣传阵地,广泛运用漫画、“三字经”、顺口溜等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注重与当地文化、民俗等相结合,增强群众认同,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了解、理解自然管理法律法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