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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生态环境执法“以罚代刑、有案不移”

山东首次将检察机关纳入联勤联动机制

2019-07-31 作者: 王伟 来源: 经济导报
  山东首次将检察机关纳入联勤联动机制,对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等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导报讯(记者 王伟)为进一步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体系,近日,山东省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首次将检察机关纳入联勤联动机制,明确了联勤联动三部门职责分工,并建立了联合工作办公室制度。
  此前,山东已于2013年建立了全省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但是,一些地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依然高发多发,“两法”衔接工作威慑力不够的问题依然突出。
  此次建立的联勤工作机制主要包括联合工作办公室、联席会议、联络员、信息共享、联合培训五项制度。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公安机关环境案件侦查部门、检察机关环境案件刑检部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各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事务联络工作。联合工作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公安机关环境案件侦查部门应根据警力情况派驻干警入驻联合工作办公室;检察机关办理涉嫌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时,认为确有必要的,可派员进驻联合工作办公室,指导案件办理。
  联动工作机制主要包括联动执法、案件移送、案件法律监督、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四项制度。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公安机关环境案件侦查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并商请检察机关环境案件刑检部门参加。加强重大案件会商,对案件性质、复杂程度等情况事前进行风险评估研判,对重大案件实行联合挂牌督办。
  在前期公安环保联勤联动的基础上,将检察机关纳入进来,进一步升级了联合打击力度。检察机关主要负责涉嫌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法律监督工作,坚决杜绝和纠正“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立而不侦”等行为。对疑难复杂、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等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