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要求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建“大监督”体系,既是深化国企改革的要求,更是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创新手段,对保障国有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构建“大监督”体系的必要性
构建“大监督”体系,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没有特殊、没有例外;要把握监督重点、融合监督资源、凝聚监督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落实落地。为实现党内监督与法人治理结构监督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就必须要从优化体制机制上入手,着力构建“大监督”体系。
构建“大监督”体系,是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的客观需要。由于监督力量和监督职能分散,国有企业内部的监督大多体现为事后监督,即出了问题后才组织调查处理,最终总会造成一定损失。通过构建“大监督”体系,各职能部门定期交流分析有关信息,将监督执行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可以及早发现违规苗头性问题,提前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实现事前监督,及时纠偏整改,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构建“大监督”体系,是推动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可靠保障。企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健康稳定的内外部环境,做好企业内部自身的监督就尤其重要。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战略风险、决策风险、投资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和廉洁风险等。这些风险如果发现不及时、化解不力,就会影响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构建“大监督”体系就显得非常必要。
二、构建“大监督”体系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大监督”工作,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探索“大监督”新模式、新载体、新途径,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成效。
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大监督”组织架构。制定印发了《关于构建内部大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集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总部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集团党委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为统筹整合监督资源、推动建立监督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协同监督、联合监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坚持全面覆盖,完善“大监督”工作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思路,积极构建与集团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1+N”大监督体系。“1”即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全面加强党委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N”即统筹推进内部审计监督、职能部门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通堵点、连断点、除盲点,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构建起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职能互补、左右联系、上下贯通的全方位监督格局。
着眼高效运转,建立“大监督”运行机制。为保障协同监督有序运行,建立了信息沟通、协同联动、线索移送、成果共享、追责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增强监督的整体性、协同性。在具体运行中,明确要求开展定期会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成员单位监督情况报告。各成员单位每年末上报下一年度监督计划,每季度末提交有关监督工作信息和发现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根据需要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整治,督促整改,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大监督”体系构建以来,通过强化常专有机结合,综合监督成效明显增强;强化巡纪贯通融合,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强化纪审协作配合,监督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强化工作理念契合,成果共享共用持续深化;强化监督力量整合,监督协同效应加速集聚,监督质量和效果明显提升。
三、几点启示与思考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在构建“大监督”体系方面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但构建“大监督”体系、强化协同监督,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边提升的原则,着力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大监督”机制,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三个跟进”,完善大监督机制。坚持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深刻认识构建“大监督”体系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在坚持中深化,在巩固中拓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集团大监督制度机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大监督合力。整合监督资源,加强协作配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巡、纪、审联动,实现“1+1+1>3”的效果。
促进成果转化,提升大监督成效。持续建立完善大监督配套制度,不断健全成果运用和评估机制,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做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不断增强大监督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着力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效联动的监督工作新局面。
一、构建“大监督”体系的必要性
构建“大监督”体系,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没有特殊、没有例外;要把握监督重点、融合监督资源、凝聚监督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落实落地。为实现党内监督与法人治理结构监督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就必须要从优化体制机制上入手,着力构建“大监督”体系。
构建“大监督”体系,是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的客观需要。由于监督力量和监督职能分散,国有企业内部的监督大多体现为事后监督,即出了问题后才组织调查处理,最终总会造成一定损失。通过构建“大监督”体系,各职能部门定期交流分析有关信息,将监督执行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可以及早发现违规苗头性问题,提前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实现事前监督,及时纠偏整改,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构建“大监督”体系,是推动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可靠保障。企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健康稳定的内外部环境,做好企业内部自身的监督就尤其重要。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战略风险、决策风险、投资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和廉洁风险等。这些风险如果发现不及时、化解不力,就会影响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构建“大监督”体系就显得非常必要。
二、构建“大监督”体系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大监督”工作,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探索“大监督”新模式、新载体、新途径,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成效。
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大监督”组织架构。制定印发了《关于构建内部大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集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总部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集团党委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为统筹整合监督资源、推动建立监督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协同监督、联合监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坚持全面覆盖,完善“大监督”工作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思路,积极构建与集团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1+N”大监督体系。“1”即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全面加强党委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N”即统筹推进内部审计监督、职能部门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通堵点、连断点、除盲点,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构建起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职能互补、左右联系、上下贯通的全方位监督格局。
着眼高效运转,建立“大监督”运行机制。为保障协同监督有序运行,建立了信息沟通、协同联动、线索移送、成果共享、追责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增强监督的整体性、协同性。在具体运行中,明确要求开展定期会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成员单位监督情况报告。各成员单位每年末上报下一年度监督计划,每季度末提交有关监督工作信息和发现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根据需要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整治,督促整改,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大监督”体系构建以来,通过强化常专有机结合,综合监督成效明显增强;强化巡纪贯通融合,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强化纪审协作配合,监督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强化工作理念契合,成果共享共用持续深化;强化监督力量整合,监督协同效应加速集聚,监督质量和效果明显提升。
三、几点启示与思考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在构建“大监督”体系方面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但构建“大监督”体系、强化协同监督,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边提升的原则,着力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大监督”机制,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三个跟进”,完善大监督机制。坚持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深刻认识构建“大监督”体系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在坚持中深化,在巩固中拓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集团大监督制度机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大监督合力。整合监督资源,加强协作配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巡、纪、审联动,实现“1+1+1>3”的效果。
促进成果转化,提升大监督成效。持续建立完善大监督配套制度,不断健全成果运用和评估机制,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做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不断增强大监督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着力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效联动的监督工作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