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背景下,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任务之一。其中,“放管服”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核心举措。作为“放管服”改革的突破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提高政府行政审批效率、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具有关键作用。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行政审批局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路径,充分发挥体制改革优势,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涉企经营和民生服务常办易办,为昌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实践样本,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概念界定
行政许可权,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赋予特定主体从事某种活动或行为的法律资格或权利的权力,包括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权、审查权、决定权和行政许可决定的送达权等各种权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是指将原本由多个政府部门分别行使的行政许可职能,依法集中到一个或少数几个政府部门统一行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可以有以下三种理解:
第一,物理集中,即空间场所上的集中。是指将原本分散在不同部门或地点的行政许可权,通过物理手段(如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或行政审批大厅)集中到一个或多个指定的场所,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办理和送达。行政相对人不需要在各个部门之间来回办手续,可以只在一个集中场所完成所有手续的办理。
第二,机械式集中,即职能部门内部的集中。是指将原本分散在同一行政机关内部不同机构的行政许可权,通过内部整合的方式,集中到一个专门的内设机构统一行使。
第三,职能部门间的集中。是指将原本分散在不同职能部门(机关)的行政许可权,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集中到一个部门(机关)统一行使。
二、昌吉市行政审批局基本情况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于2019年7月获批成为全疆首家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单位,同年9月6日批准成立行政审批局。昌吉市行政审批局遵循精简、高效原则,整合原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派驻单位人员,统一集中使用,设立多个服务专区,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目前,中心进驻31个部门,可集中办理事项671个,集中度达99.1%,网上可办率达100%。
三、主要改革措施
(一)整合审批职能,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将原属于多个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划转至该局,涵盖了市场准入、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交通运输、文化教育等多个领域。通过整合审批职能,减少了部门间的协调成本和推诿扯皮现象,实现了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发证,真正做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例如,过去开办一家企业需要分别到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多个部门办理相关证照,现在只需到昌吉市行政审批局一个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即可完成所有审批流程,大大节省了企业的时间和精力。
(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对审批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通过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合并相似的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材料等方式,缩短了审批时限。以建设工程领域为例,将原来的多个审批阶段整合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间大幅压缩。该局还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发了在线审批系统,实现了审批事项的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
(三)加强审管联动,确保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昌吉市行政审批局与原审批部门之间建立了有效的审管联动机制。该局负责对审批事项进行形式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并将审批结果及时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则依据审批结果,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并将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行政审批局,以便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和调整。这种审管联动模式,既确保了审批与监管的无缝衔接,又避免了审批与监管的脱节和重复,提高了政府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改革成效
(一)审批效率显著提升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通过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自改革实施以来,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高,审批时限平均压缩了50%以上,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至0.5个工作日,工程项目审批时间由原来的200多个工作日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政务服务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升,政务服务好评率达到98%以上,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增强,为昌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二)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激发
改革实施以来,昌吉市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企业开办更加便捷高效,市场活力得到充分激发。2022年,昌吉市新登记市场主体7401户,其中企业1771家,累计登记市场主体超6.1万户。
(三)政务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通过优化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强化行政审批服务行为等举措,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100%,不见面办理率达100%,全程网办IV级比率均达100.00%。同时,设立特殊群体帮办代办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切实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五、结语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中先行先试,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益借鉴。在新征程上,昌吉市行政审批局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标先进地区经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更多改革举措,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为昌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本文系2024年“新疆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助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编号:202410755136)】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行政审批局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路径,充分发挥体制改革优势,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涉企经营和民生服务常办易办,为昌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实践样本,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概念界定
行政许可权,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赋予特定主体从事某种活动或行为的法律资格或权利的权力,包括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权、审查权、决定权和行政许可决定的送达权等各种权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是指将原本由多个政府部门分别行使的行政许可职能,依法集中到一个或少数几个政府部门统一行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可以有以下三种理解:
第一,物理集中,即空间场所上的集中。是指将原本分散在不同部门或地点的行政许可权,通过物理手段(如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或行政审批大厅)集中到一个或多个指定的场所,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办理和送达。行政相对人不需要在各个部门之间来回办手续,可以只在一个集中场所完成所有手续的办理。
第二,机械式集中,即职能部门内部的集中。是指将原本分散在同一行政机关内部不同机构的行政许可权,通过内部整合的方式,集中到一个专门的内设机构统一行使。
第三,职能部门间的集中。是指将原本分散在不同职能部门(机关)的行政许可权,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集中到一个部门(机关)统一行使。
二、昌吉市行政审批局基本情况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于2019年7月获批成为全疆首家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单位,同年9月6日批准成立行政审批局。昌吉市行政审批局遵循精简、高效原则,整合原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派驻单位人员,统一集中使用,设立多个服务专区,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目前,中心进驻31个部门,可集中办理事项671个,集中度达99.1%,网上可办率达100%。
三、主要改革措施
(一)整合审批职能,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将原属于多个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划转至该局,涵盖了市场准入、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交通运输、文化教育等多个领域。通过整合审批职能,减少了部门间的协调成本和推诿扯皮现象,实现了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发证,真正做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例如,过去开办一家企业需要分别到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多个部门办理相关证照,现在只需到昌吉市行政审批局一个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即可完成所有审批流程,大大节省了企业的时间和精力。
(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对审批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通过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合并相似的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材料等方式,缩短了审批时限。以建设工程领域为例,将原来的多个审批阶段整合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间大幅压缩。该局还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发了在线审批系统,实现了审批事项的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
(三)加强审管联动,确保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昌吉市行政审批局与原审批部门之间建立了有效的审管联动机制。该局负责对审批事项进行形式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并将审批结果及时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则依据审批结果,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并将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行政审批局,以便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和调整。这种审管联动模式,既确保了审批与监管的无缝衔接,又避免了审批与监管的脱节和重复,提高了政府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改革成效
(一)审批效率显著提升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通过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自改革实施以来,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高,审批时限平均压缩了50%以上,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至0.5个工作日,工程项目审批时间由原来的200多个工作日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政务服务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升,政务服务好评率达到98%以上,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增强,为昌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二)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激发
改革实施以来,昌吉市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企业开办更加便捷高效,市场活力得到充分激发。2022年,昌吉市新登记市场主体7401户,其中企业1771家,累计登记市场主体超6.1万户。
(三)政务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通过优化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强化行政审批服务行为等举措,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100%,不见面办理率达100%,全程网办IV级比率均达100.00%。同时,设立特殊群体帮办代办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切实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五、结语
昌吉市行政审批局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中先行先试,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益借鉴。在新征程上,昌吉市行政审批局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标先进地区经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更多改革举措,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为昌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本文系2024年“新疆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助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编号:20241075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