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财政部及银监会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各办事处机构名称统一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简称“中国信达XX分公司”。据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肥城市兴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抵押)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肥城市兴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抵押)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抵押)人或借款人、担保(抵押)人的承继人向肥城市兴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抵押)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5年5月9日
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担保(抵押)人名称 担保(抵押)合同编号 原贷款行
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0160400106-2020年(肥城)字00229号、0160400106-2022年(肥城)字00310号 山东鲁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泰山轮胎有限公司、山东鑫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0160400106-2018年肥城(保)字0009号、0160400106-2020年肥城(保)字0020号、0160400106-2018年肥城(保)字0009号、0160400106-2022年肥城(保)字0013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肥城市兴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抵押)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肥城市兴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抵押)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抵押)人或借款人、担保(抵押)人的承继人向肥城市兴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抵押)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5年5月9日
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担保(抵押)人名称 担保(抵押)合同编号 原贷款行
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0160400106-2020年(肥城)字00229号、0160400106-2022年(肥城)字00310号 山东鲁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泰山轮胎有限公司、山东鑫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0160400106-2018年肥城(保)字0009号、0160400106-2020年肥城(保)字0020号、0160400106-2018年肥城(保)字0009号、0160400106-2022年肥城(保)字0013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