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导报 > 理论

关于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制度的问题及优化策略探析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张仲

2025-04-25 作者: 来源: 经济导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商事活动呈现主体多元化、交易链条复杂化趋势,使得连带责任的法律关系日益错综复杂。连带责任是指债权人在履行债务后,可根据内部协议或法律规定向任何一方提出全额履行债务的请求,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对同一笔债务进行追偿的一种债务。现行法律框架虽对连带责任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对连带关系的构成要件缺乏精准界定,导致债权人维权成本居高不下,削弱了商事交易的效率与活力。基于此,研究连带责任制度的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具有重要意义。优化连带责任制度既能够为债权人权益实现提供更高效的制度保障,同时也能够避免连带责任滥用对经营主体造成负担。文章主要分析了现行法律实施障碍的成因,提出制度优化的可行路径,旨在为实现保障交易安全与促进商业创新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一、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责任适用范围不清晰
  民商法法律条文常以“共同”、“连带”等术语描述责任触发条件,却未对行为关联度、利益牵连性等核心要素进行详细的规定。以合同领域为例,担保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责任连带关系常因合同条款中“连带责任”表述的简略性引发争议,部分法官将连带责任视为严格责任,认为只要存在形式上的连带约定即可触发;另一部分法官则要求证明责任主体之间存在实质共同过错或利益共同体关系,从而导致相似案件出现不同裁判结果。民商事特别法与《民法典》总则之间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存在表述差异,《公司法》中股东连带责任与合伙企业法中合伙人连带责任虽同属商事领域,但责任构成要件存在差别。当案件涉及跨领域法律关系时,法官需在多重规范中权衡选择,这一过程易受主观裁量影响,裁判结果易引发争议。
  (二)执行程序复杂
  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制度的执行规则未针对连带责任特性设计独立流程,仍沿用普通债权执行框架,债权人需同时向多个债务人发起执行申请,而法院须分别审查各债务人财产状况,执行周期较长。当债务人分布在不同辖区时,财产查控面临着信息共享滞后、文书流转繁琐等障碍,执行法官要求债权人提供详尽的财产线索,这一举证责任倒置直接加重了债权人负担。与此同时,生效裁判文书通常仅确认连带责任的存在,未明确各债务人内部责任份额,导致执行阶段不得不二次审查责任分担比例。对于已部分履行的连带债务人,现行法律未规定执行中止或扣减机制,导致超额执行,从而消解了连带责任制度的救济效能。
  二、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制度的优化策略
  (一)明确适用范围标准
  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制度的优化的第一步就是要明确连带责任适用标准,需对“连带关系”的本质特征进行类型化提炼,区分合同约定连带责任与法定连带责任。在合同上,应要求当事人以清晰条款表达连带责任意图,避免模糊表述引发的解释争议;法定连带责任则需限定于特定行为模式,通过列举构成要件缩小自由裁量空间,并对金融担保、企业集团等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制度的高频应用场景制定专门规则,使法律适用既保持统一性又兼顾灵活性。此外,还要系统性梳理《民法典》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特别法中关于连带责任的条款,当商事主体同时涉及多重责任时,设定“行为目的”、“利益归属”等核心判断标准,以避免责任范围无限扩张。针对新兴商业模式,立法机关可授权司法机关发布临时性解释规则,在保持法律稳定性的同时填补监管空白,从而为经营主体提供更有效的行为指引。
  (二)简化追偿执行流程
  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制度的执行流程简化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执行机关将财产调查、查封冻结等环节进行整合,运用信息化平台自动关联各债务人财产信息;对于已查明的财产,引入“比例预留”制度,在保障债权人全额受偿的同时为后续追偿权实现保留操作空间;同时,裁判文书必须载明各连带责任人内部责任份额,避免执行阶段二次审查,从而提升追偿效率。二是允许连带责任人在执行阶段同步主张内部责任分担,通过执行法官主持的简易听证程序确定追偿比例。对于已履行债务的连带责任人,开发全国性执行信息共享系统,自动标注其清偿记录,防止重复执行;而针对超额执行、错误扣划等情形,则要制定即时纠错机制,以减少执行人的损失。  
  三、结语
  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制度实际运用中存在适用范围标准的模糊、执行程序复杂等问题,导致连带责任的制度优势难以有效转化为实践效能。针对这些问题,需构建层次分明的法律解释框架,明确合同约定与法定连带责任的适用边界,同时重构执行流程,实现责任认定与财产处置的有机衔接。随着数字经济发展与新型交易模式涌现,连带责任制度将面临更复杂的适用场景,因此,后续需关注区块链智能合约、平台经济等领域的责任分配难题,探索民商法的优化路径,从而为维护交易安全与债权人利益提供更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