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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湾长制工作要点及3个省级海湾污染整治意见印发

省级“美丽海湾”要来了

2021-06-02 作者: 吴淑娟 来源: 经济导报
  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6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1年全省湾长制工作要点》和及渤海湾(山东部分)、莱州湾、丁字湾3个省级海湾污染整治指导意见,将探索建设省级“美丽海湾”,完善“美丽海湾”退出机制。
  根据《2021年全省湾长制工作要点》,山东将实施入海河流消劣行动,巩固40条国控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成果,推进63条省控入海河流消劣。
  推动入海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标志牌设置和分类整治,年底前完成三分之一以上入海排污口整治,其中工业生产废水排口全部完成整治。
  加强沿海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快雨污管网建设改造,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年底前沿海7市新增完成1697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618个“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巩固提升任务。
  年底前完成名录内所有192处渔港治理任务,研究推动未纳入渔港名录的渔港和渔船临时停泊点环境治理工作及渔港塑料垃圾和废弃渔网渔具回收再利用工作。
  推进“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经略海洋提供良好生态保障。扎实推进国家“美丽海湾”创建,择优上报“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探索建设省级“美丽海湾”,完善“美丽海湾”退出机制,鼓励以“美丽海湾”为载体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组织开展对3个省级海湾的巡查工作。开展“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违法企业坚决依法惩处。
  根据3个省级海湾污染整治指导意见,到2022年,渤海湾(山东部分)沿湾县控及以上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到2025年,完成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并实现有效监管,潮河总氮浓度控制在5mg/L以内,渤海湾(山东部分)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以上。初步将渤海湾贝壳堤岛保护区段、东营黄河口区段建成“美丽海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