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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三调”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分类成果对接

山东:耕地质量信息移交农业部门

2020-12-16 作者: 杜杨 来源: 经济导报
  将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与县域耕地质量评价单元图件叠加,在现状图上标注耕地质量等级及4项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指标,形成县域成果图件
  ◆导报记者 杜杨 济南报道      

  近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对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三调”下一步将重点推进成果评价、对接和落实耕地质保责任等工作。
  在山东,三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已结束,相关工作转入专项调查、成果汇总、分析评价和共享应用阶段。为做好全省三调各项后续工作,12月9日,省三调办召开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后续工作推进会,要求确保三调工作完美收官。
省级部门即将对接成果
  《通知》明确了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形成评价成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更新县域耕地质量属性数据库与空间数据库,开展耕地质量变更评价,标注耕地质量变更评价等级结果与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土壤pH值等4项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指标,形成县域耕地质量评价单元图件。
  二是开展成果对接。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组成县级工作专班,将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与县域耕地质量评价单元图件叠加,在现状图上标注耕地质量等级及4项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指标,形成县域成果图件。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将所辖所有农业县(区、市、旗)标注了耕地质量等级信息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最新县域土地利用现状图件整体移交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后,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其上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三是落实耕地质量保护责任。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应用,为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占补平衡、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耕地质量等级变动表编制、耕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及因地制宜开展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提供基础支撑。
  《通知》要求,12月25日前,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省级成果对接,共同开展数据质量审核。三调成果发布后,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将所辖所有农业县(区、市、旗)标注了耕地质量等级信息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最新县域土地利用现状图件整体移交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山东持续推进“三调”后续工作
  据了解,在山东,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顺利结束,由此三调主要工作转入专项调查、成果汇总、分析评价和共享应用阶段。为做好全省三调各项后续工作,12月9日,省三调办召开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后续工作推进会。
  会上总结了全省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通报了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疑难技术问题讲解;各市三调办就目前三调工作进度、存在的问题及遇到的困难等进行座谈交流;省三调办有关技术人员就省级三调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和共享平台建设情况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会议指出,在3年的调查工作中,全省各级三调办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攻坚克难,加班加点,顺利完成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调查两个阶段的攻坚任务,标志着三调主体工作结束,形成了新的自然资源管理基础底图。我们要把这些成果、经验总结好,提炼好,应用推广好,更新维护好。
  会议强调,在三调后续工作中:一是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各专项调查、数据库建设、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发布;二是要完成三调与国土变更调查的衔接工作,三调之后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要按照新的工作要求,实现对三调成果的全面年度更新;三是各市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快经费拨付,重新检视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各个环节,落实廉政责任,不得出现工作组织上疏忽和懈怠,确保三调工作完美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