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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构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便民服务体系

2020-05-13 作者: 郭朝阳 张海鹏 来源: 经济导报
  导报讯 近日,为全面落实“放管服”要求,更好服务企业和广大群众,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济宁实际,出台五项措施,全力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扎实构建更加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服务体系。
  明确工作任务,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已列入今年重点工作攻坚事项,2020 年底前,完成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全覆盖,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及农村不动产权证发放率90%以上。主要领导亲自抓,细化工作任务,倒排时间,实行台账式管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把握工作重点,以尚未完成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重点,优先开展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要求,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权籍调查方法和技术路径,实现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全覆盖;调查完成后,督促各县(市、区)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文件要求,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
  研究出台政策,已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证书继续有效;未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完成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后,依法确权,规范登记;对于发现、暴露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面积标准、房屋调查标准等认定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本着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的原则,出台具体的政策规定,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加强质量监督,要求各县(市、区)对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全程进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成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加强农村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将登记成果纳入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保障登记数据实时准确上传,确保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的汇交。   (郭朝阳 张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