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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区国资企业顺德控股告知“暂缓股权收购工作”

东软载波实控人股权转让突变

2019-12-11 作者: 韩祖亦 来源: 经济导报
  东软载波证券事务代表张燕表示,股权转让生变主要是顺德控股的内部问题,与其对公司的尽调结果没有关系
  ◆导报记者 韩祖亦 济南报道   

  实控人转让不超过20%公司股份,由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地理中心”的佛山市顺德区国资企业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顺德控股”)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手”受让——对于东软载波(300183)而言,本是一项引入国有资本,获取更多政府、产业等战略及业务资源的契机,也或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但不曾想,双方虽已签署《股权转让框架意向协议》,却依旧在3个月后出现变数。
  10日,东软载波公告称,公司及实控人崔健、胡亚军、王锐收到顺德控股的《告知函》,暂缓股权收购工作。双方已不具备继续履行《股权转让框架意向协议》的条件,该协议终止履行。
  “这主要是顺德控股的内部问题,与其对公司的尽调结果没有关系。”10日下午,东软载波证券事务代表张燕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实控权曾可能
发生变更

  3个月前的9月7日,东软载波实控人崔健、胡亚军、王锐与顺德控股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意向协议》,前者拟于2019年及2020年度内,向顺德控股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转让不超过持有的公司9388.63万股非限售流通A股,占东软载波股份总数的20%。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崔健、胡亚军、王锐三位股东为东软载波实控人和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50.61%。其中,崔健持有公司1.05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2.27%;胡亚军持有公司6652.8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4.17%;王锐持有公司6652.8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4.17%。
  若完成交易后,三人剩余公司股份数量1.44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61%,仍然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但崔健、胡亚军、王锐曾表态称,如果未来顺德控股对东软载波尽调结束,在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时,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同意解除一致行动协议。
  这也就是说,在公司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下,本次交易完成后,顺德控股或顺德控股指定的第三方将成为东软载波第一大股东,将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排除继续引进
战略合作者

  事实上,近3个月来,市场对于东软载波与顺德国资的此番“牵手”,是颇为期待的,认为将为公司集成电路、智能化、综合能源管理业务及微电网系统带来较大市场机会。
  资料显示,顺德控股成立于2010年5月19日,是一家经佛山市顺德区政府批准设立的,由佛山市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受佛山市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监管的国有独资公司。目前,顺德正大力推动制造智能化、创新全球化、发展绿色化,定位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端制造业创新龙头城市。
  从财务数据上看,2018年,顺德控股营业收入为13.59亿元,净利润3.33亿元,合并货币资金余额将长期维持在25亿元以上。
  东软载波也曾在公告中强调,顺德控股是各家金融机构竞争的对象,与金融机构建立起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信用良好,没有发生垫款、欠息等情况。“截至2019年8月31日顺德控股银行存款余额合计45.76亿元,公司资金充足,流动性强,有足够能力完成履约义务。”
  在9月7日双方签订《股权转让框架意向协议》后,顺德控股将对东软载波的各方面相关情况进行法律和财务的尽职调查。而尽职调查的范围将可能涉及公司的经营业务合法性及资产权利现状、公司的全部财务状况以及顺德控股根据最终确定的交易方式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事项。
  然而,截至12月9日,上述《股权转让框架意向协议》已满60个交易日,仍未能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使得该事项具体推进时间及进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因此,当12月9日收到顺德控股的《告知函》后,东软载波随即宣布终止履行《股权转让框架意向协议》,并表示公司将继续加深、加强与顺德企业的业务与技术合作。而崔健、胡亚军、王锐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整合多方资源,“未来不排除继续引进战略合作者,助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