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导报 > 头版

山东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名单出炉

60家领军企业将获技术资金支持

2019-11-29 作者: 吴淑娟 来源: 经济导报
  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28日,山东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名单公示,海尔集团等60家企业成为拟入库重点培育的“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其他43家“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纳入省储备库动态管理。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60家拟入库重点培育的“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有海尔集团、浪潮集团等6家。高端装备有中国重汽、山东临工等8家企业入选。烟台万华、泰山玻纤等新材料企业有8家、现代海洋产业只有青岛港集团1家。威高集团、愉悦家纺等11家企业入选医养健康产业,高端化工产业有利华益集团等6家入选,东阿阿胶等8家企业入选高效农业。青岛城市传媒等3家企业入选文化创意产业,精品旅游产业有5家,齐鲁银行等4家企业入选现代金融产业。其中济南最多,达到12家。其次为青岛9家、潍坊7家、临沂5家。
  在43家拟纳入省储备库动态管理“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中,济宁最多,达到13家。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4家、精品旅游6家。其次为济南,有11家企业入选,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医养健康、精品旅游、现代金融等产业。
  据了解,入库的“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将从技术、人才等要素方面获得支持,还将获得地方政府补助或贴息。省发改财政等部门将跟踪检查领军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及品牌提升等情况。
  根据山东省出台的“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培育支持办法,每年在“十强”产业遴选培育50家左右支撑带动力强的领军企业,入库动态考核管理。入库企业需要对当年地方财政贡献超过3亿元且年增长10%以上;拥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且科研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不低于3%,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税收、能耗、污染物排放、用地、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增速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平均增速。
  对当年地方财政贡献超过10亿元且年增长10%以上的,省财政对当地政策给予分档奖励。其中,增幅在10%-20%的部分,按省级留成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增幅在20%以上的部分,按省级留成的50%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当地政府统筹用于支持培育领军企业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