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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度推迟年报披露盈利能力未见改善

农凯股份离摘牌还有多远?

2019-04-15 作者: 杜海 来源: 经济导报
  农凯股份主营业务是从事水稻的种植、加工与销售以及绿色果蔬的种植和销售
  如今,农凯股份预计在4月30日前无法按时披露2018年年报,这意味着,该公司的年报披露工作已经两度延期
  ◆导报记者 杜海 济南报道       

  注册地位于淄博的农凯股份(835025),近期两度推迟2018年年报披露工作,使得公司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挥之不去。
  与此同时,其盈利能力未见改善的局面已形成,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几成定局。困境中的农凯股份,将何去何从?
1500万元对外借款未收回
  上周五(12日),农凯股份的主办券商华福证券,发布了关于农凯股份的风险提示公告,向投资者提示了该公司存在的三方面风险。
  首先,便是预计无法按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风险。“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知悉,因公司尚未与审计机构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导致审计机构尚未进场开展审计工作,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尚未完成,预计公司在2019年4月30日前无法按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华福证券称,根据《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信息披露细则相关规定,若公司在4月30日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在2019年5月第一个转让日起被暂停转让的风险。若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目前,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农凯股份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农凯股份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审计工作,并尽快完成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4月9日,农凯股份曾发布一则《关于延期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原定于4月15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的信息平台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现因编制工作尚未完成,不能如期披露,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4月29日。
  如今,农凯股份预计在4月30日前无法按时披露2018年年报,这意味着,该公司的年报披露工作已经两度延期。
  其次,公司存在对外借款到期未收回的风险。据悉,农凯股份于2018年1月1日与高青金立印业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后者提供人民币借款1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月息千分之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对外借款补充确认。
  高青金立印业有限公司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日,农凯股份上述对外借款尚未收回,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存在受到损害的风险。
  此外,农凯股份存在盈利能力未见改善的风险。公司盈利能力自2018年初以来未见改善,亏损幅度继续扩大,若未来公司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盈利状况,将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董监高“超期服役”
  农凯股份于2016年1月在新三板挂牌,其主营业务是从事水稻的种植、加工与销售以及绿色果蔬的种植和销售。
  根据农凯股份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农凯股份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扣非后的净利润为-454.61万元(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主办券商了解,公司2018年度将继续亏损。“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运营情况,准确评估投资价值,注意投资风险。”华福证券提醒道。
  那么,农凯股份2018年度亏损状况如何?虽然其年报披露一再延迟,但经济导报记者查阅华福证券于去年底发布的一则风险提示公告获悉,2018年1-10月,农凯股份继续亏损,实现净利润为-779.39万元(未经审计)。
  此外,农凯股份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生效法律文书(2018)鲁0322民初2026号确定的义务,被告农凯股份应支付原告张波工资欠款26808.16元及逾期利息(按实际所欠工资数额、自2018年4月1日起至工资实际清偿日、年利率6%计算),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0元,由被告农凯股份负担。然而,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显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上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事项,可能对其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农凯股份“董监高”存在“超期服役”的情况。去年8月底,公司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公告》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于2018年6月17日届满,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筹备换届相关工作。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了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本届董事、监事延期换届选举;同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亦相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