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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票看孩子身高“下菜碟”该改了

2019-02-22 作者: 佘颖 来源: 经济导报
  近日,广东省消委会起诉广州长隆集团,要求停止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目前,广州市中院已立案。这是国内第一起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的公益诉讼,瞄准的就是许多父母不解却又默认的行业潜规则。
  《未成年人保护法》按照年龄标准定义未成年人。按照此法,18周岁以下都属于未成年人。从国际上看,大部分游乐场所通行做法也是按照年龄标准划分未成年人。
  不过,长期以来,国内旅游业、交通业大多是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国内很多景区、公园、车站购票标准在采用身高时,往往上限设置得普遍偏低,大部分在1.2米或者1.4米以下,少数提高到1.5米。
  疾控部门数据显示,早在2012年我国6岁城市男童平均身高就已达到1.2米,12岁未成年人平均身高已超过1.5米。依照“1.2米”行业规定,很大一部分未成年人被排除在优惠范围之外,企业当然能赚得更多。
  企业看孩子身高“下菜碟”的做法,近年不断受到新闻媒体抨击批评,有专家学者呼吁整改,广大家长更是殷切期待。
  2018年,广东就有一位家长因10岁女儿身高超过1.4米被上海迪士尼要求购买成人票,向上海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这次广东省消委会虽然只起诉了长隆集团一家,但该案的警示意义在于提醒全国存在同类情况的企业。希望这次起诉能倒逼相关企业及更多行业重视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使长期普遍存在的侵害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某些“惯例”得以改正。    (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