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效与路径:数智化重塑联农带农新格局
数字乡村建设为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的联农带农功能注入强大动力。实践表明,数智化已催生五条具有时代特征的核心带动路径:
一是电子商务的“市场链接”路径。新型主体通过搭建直播电商基地、孵化“新农人”主播、对接大型平台与社区团购,将分散小农户嵌入大流通体系,重构“产地—消费者”短链交易模式,减少中间环节截留,使农户分享更多流通增值收益。“共富工坊”“村播计划”等实践在品牌打造和农户参与度上成效显著。
二是信息服务的“决策赋能”路径。借助农业大数据平台、行情推送系统、病虫害预警App等工具,新型主体将市场行情、气象农资等信息转化为普惠性公共产品,有效缓解小农户信息不对称,降低信息搜寻成本与决策风险,帮助农户优化种植结构、把握销售窗口。
三是智能技术的“生产替代”路径。通过物联网环境监测、AI病虫害识别、无人机飞防、智能灌溉等技术,新型主体将高门槛生产力转化为可及的社会化服务。农户无需自购智能设备,即可通过规模化服务摊薄成本,间接享受智慧农业的技术红利。
四是质量溯源的“品牌增值”路径。依托区块链、二维码溯源等技术,新型主体与政府共建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整合农户资源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农户因参与标准化生产而获得更高收购价格或销售分成,有效分享品牌化增值收益。
五是社会化的“托管协同”路径。借助数字化服务平台,新型主体将耕、种、防、收、储、加、销等环节线上整合,形成“菜单式”托管模式。小农户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也能享受规模化经营的低成本、高效率服务,破解“谁来种地”难题。
二、问题与反思:技术红利下的隐形陷阱
数智化在释放效率红利的同时,因其嵌入既有社会结构的逻辑,产生了新的排斥与分化。
一是数字素养与参与鸿沟。依据数字排斥理论,智能技术对操作能力的高要求导致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的农户边缘化。多数农户仅能使用智能手机娱乐功能,对行情查询、线上交易存在畏难情绪。新型主体的短期集中培训缺乏持续辅导,“教而不学”矛盾突出,红利分配初始即存在结构性不公。
二是技术替代与就业挤出。智慧农业中自动化设备对传统体力劳动替代效应明显,播种、植保、采收等用工需求大幅下降,部分智能园区用工量降至传统模式三分之一。剩余岗位转向技能型工种,年龄偏大、缺乏培训的农户难以胜任,在政策与技术迭代双重作用下加速被挤出。
三是选择性带动与马太效应。效益最大化驱动下,新型主体更倾向与规模大、资本足的农户深度合作,对小散弱农户仅停留于名义覆盖。禀赋较强农户在获取智慧农服、电商对接、金融支持上优势明显,小农户难以进入高附加值环节。若不加干预,数智化将拉大农村内部收入差距。
四是价值分配与增收困境。电商模式中,运营、流量、品牌等增值收益因缺乏透明分配规则,主要被中间环节截留。农户难以独立完成直播带货,只能低价供给新型主体。主体获得品牌溢价后缺乏明确利润分成机制,部分地区“保底收购+二次返利”比例低、随意性强,农户获得感有限。
三、对策与路径:迈向包容性的数智化联农带农
超越“技术决定论”,转向“包容性创新”所强调的制度、能力与机制的系统重构。
一是坚持精准帮扶与普惠服务的统一。建立分层带动机制:对低收入农户推广轻量化数字工具,对中等收入农户引导接入电商与智能系统;将带动低收入农户的成效作为政策倾斜的核心考核指标,确保帮扶资源精准滴灌。
二是坚持技术赋能与制度保障的协同。针对技术替代问题,将技能再培训嵌入主体日常服务,设立过渡性就业支持。针对电商溢价分配不均,探索基于贡献的透明化分成规则,建立“保底收购+按比例返利”机制,让农户分享流通与品牌环节的增值红利。
三是坚持数字基建与主体功能的互补。将政府投资的村级快递点、信息社等设施优先委托给新型主体运营,助其转型为综合服务商。同时鼓励主体在线上劳务等领域发挥组织化议价优势,构建平台、主体、农户的协同增值链条,而非被平台直接替代。
四是坚持技能提升与内生动力的共振。开展嵌入生产的“田间课堂+线上微课”培训,让技术推广与服务过程合一。实施面向带头人的精准培育计划,打造农业数字人才队伍,并深化校地合作,为乡村持续输送复合型数字农技员。
数智赋能下的新型主体联农带农,是一项涉及技术、经济、社会的系统工程。我们既要看到其提升效率的巨大潜力,更要警惕技术逻辑对公平逻辑的侵蚀。唯有将“农户”的发展置于技术应用的中心,通过精准政策干预与制度创新,才能让数智技术真正成为缩小差距、走向共同富裕的“新引擎”,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具包容性的动力源泉。
【作者赵晓颖系山东科技大学副教授;王思琦系山东科技大学讲师。本文为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青年项目(编号:2025RKY0601)研究成果】
数字乡村建设为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的联农带农功能注入强大动力。实践表明,数智化已催生五条具有时代特征的核心带动路径:
一是电子商务的“市场链接”路径。新型主体通过搭建直播电商基地、孵化“新农人”主播、对接大型平台与社区团购,将分散小农户嵌入大流通体系,重构“产地—消费者”短链交易模式,减少中间环节截留,使农户分享更多流通增值收益。“共富工坊”“村播计划”等实践在品牌打造和农户参与度上成效显著。
二是信息服务的“决策赋能”路径。借助农业大数据平台、行情推送系统、病虫害预警App等工具,新型主体将市场行情、气象农资等信息转化为普惠性公共产品,有效缓解小农户信息不对称,降低信息搜寻成本与决策风险,帮助农户优化种植结构、把握销售窗口。
三是智能技术的“生产替代”路径。通过物联网环境监测、AI病虫害识别、无人机飞防、智能灌溉等技术,新型主体将高门槛生产力转化为可及的社会化服务。农户无需自购智能设备,即可通过规模化服务摊薄成本,间接享受智慧农业的技术红利。
四是质量溯源的“品牌增值”路径。依托区块链、二维码溯源等技术,新型主体与政府共建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整合农户资源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农户因参与标准化生产而获得更高收购价格或销售分成,有效分享品牌化增值收益。
五是社会化的“托管协同”路径。借助数字化服务平台,新型主体将耕、种、防、收、储、加、销等环节线上整合,形成“菜单式”托管模式。小农户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也能享受规模化经营的低成本、高效率服务,破解“谁来种地”难题。
二、问题与反思:技术红利下的隐形陷阱
数智化在释放效率红利的同时,因其嵌入既有社会结构的逻辑,产生了新的排斥与分化。
一是数字素养与参与鸿沟。依据数字排斥理论,智能技术对操作能力的高要求导致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的农户边缘化。多数农户仅能使用智能手机娱乐功能,对行情查询、线上交易存在畏难情绪。新型主体的短期集中培训缺乏持续辅导,“教而不学”矛盾突出,红利分配初始即存在结构性不公。
二是技术替代与就业挤出。智慧农业中自动化设备对传统体力劳动替代效应明显,播种、植保、采收等用工需求大幅下降,部分智能园区用工量降至传统模式三分之一。剩余岗位转向技能型工种,年龄偏大、缺乏培训的农户难以胜任,在政策与技术迭代双重作用下加速被挤出。
三是选择性带动与马太效应。效益最大化驱动下,新型主体更倾向与规模大、资本足的农户深度合作,对小散弱农户仅停留于名义覆盖。禀赋较强农户在获取智慧农服、电商对接、金融支持上优势明显,小农户难以进入高附加值环节。若不加干预,数智化将拉大农村内部收入差距。
四是价值分配与增收困境。电商模式中,运营、流量、品牌等增值收益因缺乏透明分配规则,主要被中间环节截留。农户难以独立完成直播带货,只能低价供给新型主体。主体获得品牌溢价后缺乏明确利润分成机制,部分地区“保底收购+二次返利”比例低、随意性强,农户获得感有限。
三、对策与路径:迈向包容性的数智化联农带农
超越“技术决定论”,转向“包容性创新”所强调的制度、能力与机制的系统重构。
一是坚持精准帮扶与普惠服务的统一。建立分层带动机制:对低收入农户推广轻量化数字工具,对中等收入农户引导接入电商与智能系统;将带动低收入农户的成效作为政策倾斜的核心考核指标,确保帮扶资源精准滴灌。
二是坚持技术赋能与制度保障的协同。针对技术替代问题,将技能再培训嵌入主体日常服务,设立过渡性就业支持。针对电商溢价分配不均,探索基于贡献的透明化分成规则,建立“保底收购+按比例返利”机制,让农户分享流通与品牌环节的增值红利。
三是坚持数字基建与主体功能的互补。将政府投资的村级快递点、信息社等设施优先委托给新型主体运营,助其转型为综合服务商。同时鼓励主体在线上劳务等领域发挥组织化议价优势,构建平台、主体、农户的协同增值链条,而非被平台直接替代。
四是坚持技能提升与内生动力的共振。开展嵌入生产的“田间课堂+线上微课”培训,让技术推广与服务过程合一。实施面向带头人的精准培育计划,打造农业数字人才队伍,并深化校地合作,为乡村持续输送复合型数字农技员。
数智赋能下的新型主体联农带农,是一项涉及技术、经济、社会的系统工程。我们既要看到其提升效率的巨大潜力,更要警惕技术逻辑对公平逻辑的侵蚀。唯有将“农户”的发展置于技术应用的中心,通过精准政策干预与制度创新,才能让数智技术真正成为缩小差距、走向共同富裕的“新引擎”,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具包容性的动力源泉。
【作者赵晓颖系山东科技大学副教授;王思琦系山东科技大学讲师。本文为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青年项目(编号:2025RKY0601)研究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