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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现状、问题与建议

2025-04-28 作者: 王鹏飞 来源: 经济导报
  王鹏飞

  基层教学组织是高校落实教育教学根本任务、推进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教师发展、保障教学秩序与质量的主阵地,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中发挥着基础作用。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中强调,高校要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等工作中的关键性作用。2021年教育部全国高教处长会会议上,进一步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纳入年度重点推进工作任务。随着“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任务的提出,新时期本科教育教学评价模式的多元化发展,以及高校对于科研人才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传统基层教学组织呈现出目标导向不清、主体功能弱化、权责模糊、人员连结松散等趋势,严重制约了其应有功能的发挥。
  一、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概况
  (一)基层教学组织类型的多元化发展
  当前,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已经从传统的教研室(系、专业)模式,发展出教学团队(课程组)、实验教学中心、研究所(研究中心、研究院)、交叉教学组织等多个类型。传统教研室以专业为单位,由一个或多个同类专业组成,系的范畴则更为宽泛,一般理解为高校按专业性质设置的行政单位,很多学校与教研室混用,也有部分院校在系层面下设学科组或者学科(专业)方向。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虚拟教研室成为“智能+”时代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新产物,实现了教学团队、教学资源、教学方法的跨时空、跨区域共享和整合。教学团队则是以从事相同或相关课程教学的教师为基础构成,致力于课程教学质量提升。实验教学中心建立在专业实验室的基础上,以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为目标。研究所则是科研为主的基层单位设置的、承担一定教学任务的基层教学组织,该模式由浙江大学于20世纪80年代首创,而随着教学管理与科研分离发展之趋势,研究所的教学功能逐渐弱化,成为当前高校科研产出的重要支撑,在制度建设中,仅个别院校将其纳入高校基层教学组织范畴。交叉教学组织则是“四新”建设背景下,高校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建构起来的以课程、资源、教学模式等创新融合发展为特征的基层教学组织。
  (二)基层教学组织功能的日渐丰富
  传统基层教学组织以落实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为重心,承担专业建设、课程及资源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日常教学管理、师德师风建设、教学能力提升建设等具体工作,其以“教学”为本位,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色彩。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学术人才需求的不断加强,作为教师教学共同体的基层教学组织也发展出了科研职能,部分院校将其纳入了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任务之中,并将学科带头人作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此外,自20世纪末《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将高校社会服务职能以规范的形式确立后,高等教育进入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新时代,基层教学组织也承担起了这一项任务,职能范畴进一步扩张。
  (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的多维探索
  当前,部分省市出台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从组织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保障、教师发展等多个维度构建指标体系。同时,随着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展开,部分省份在教育部发布的评估指标体系基础上,特别强调学校特色发展方面的成效,而这也为一些院校纳入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安徽省出台的《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标准》中,除上述标准外,将科研水平作为量化指标,要求“近三年教师主持与其科研方向一致的校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5项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排名前3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或二类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或正式出版论著(仅限主编)”。河南师范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办法》中也规定了基层教学组织妥善处理教学与科研关系的职责要求。
  二、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现存问题
  (一)性质定位模糊,主体功能弱化
  在任务目标上,传统的基层教学组织是为更好落实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任务的教师教学共同体,其本位功能在于教学组织。然而受到高校科研导向的影响,科研成果在教师职称晋升、聘期考核中占据重要地位,特别是近年来在高校中普遍施行的“非升即走”“末位淘汰”的青年教师聘用制度,更是将科研任务的完成置于首位,这导致大量青年教师入职后,难以投入足够精力于教学能力的提升,而是忙于申报科研项目、发表科研论文,这导致基层教学组织教学、教研的基本职能被弱化。同时,近年来高校对于学科带头人制度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教育部等部委印发的《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也要求“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凝练方向、引领发展的重要作用,既看重学术造诣,也看重道德品质,既注重前沿方向把握,也关注组织能力建设,保障学科带头人的人财物支配权”。在此发展趋势下,一些高校学科带头人兼任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学本位功能逐渐让位于科研。
  (二)管理结构不清,教研流于形式
  当前基层教学组织有按照学科、专业进行分类建设,也有按照课程类型进行分类建设,还有按照教学模式进行分类建设,缺乏规划性和系统性。在隶属关系上,基层教学组织有隶属于教务处(部)管理,有隶属于二级院系管理,也有隶属于人事部门管理,还有的是根据其不同的类型,分别归属上述部门管理。多渠道管理带来职责分工的模糊,其中教学组织职责被二级院系吸收,教师培养职责为人事部门、教学管理部门、教学研究机构稀释,基层教学组织仅关注排课、考试、评估检查、教学活动安排等工作,教研活动流于形式。
  (三)管理抓手缺失,内外交流不足
  基层教学组织作为教学管理工作的基本单元,应当具有与其职能相匹配的管理抓手,包括足够的行政管理权限和激励措施。然而目前高校教师的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监督评价等行政权力集中在二级院系或学校管理部门,基层教学组织没有足够的话语权,教师连结度低,人员松散,缺乏足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加之与行政管理人员不同,专业教师不实行坐班制,沟通交流机会很少,而跨专业、跨院校的基层教学组织如虚拟教研室,建设标准和考核机制尚未建立,对于教学研讨交流的主导性更为薄弱。
  三、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路径
  (一)教学本位提升组织效能
  高校教师面临着教学与科研双重任务,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有效发挥的关键。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是本分,是天职,是第一责任。对此,首先应当明确基层教学组织教学本位的建设导向,职责任务的设置以及考评安排围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展开。同时也应当明确,教学与科研并非对立关系,二者可以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服务于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应当完善科研成果转化考评机制,联动基层教学组织与基层学术组织建设,引导教师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促进科研反哺教学,找准课程内容与教师研究领域契合点,将最新学界动态有机融入课堂教学内容,对此部分高校已经开始了先期探索。如哈尔滨工业大学为切实巩固本科教育教学基础地位,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学术组织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通知》,挖掘基层学术组织的教育教学功能,将其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职能发挥纳入年度考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鼓励基层教学组织与学术组织融合发展,引导二者共同组建课程组(教学团队),探索“研究所(中心)—教学团队”等新型基层教学组织。湖南农业大学的探索亦具有代表性,要求基层教学组织在建设过程中,组织教师开展学科及相近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把最新研究成果及时应用于教学实践。
  (二)完善标准引领建设方向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应当契合学校办学定位以及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适应区域、行业人才需要,进行类型化设计。标准的制定既要着眼各类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共性,又要强调其个性特征。在共性标准上,应当包括组织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保障机制、考核评价几个模块。对于传统教研室类基层教学组织,在前述基础上,侧重对于专业建设和改革的考察,其中的虚拟教研室则重点考察协同育人的成效,包括师资、课程、资源、教学教法、成果共享等方面的协同育人情况及效果。对于课程组(教学团队)类基层教学组织,则以某门或某类课程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质量的提升为重点。实验实践类基层教学组织的课程导向性突出,可以援引前述建设标准。对于研究类基层教学组织,重点考察科教融合、研究成果教学转化的情况。对于交叉类基层教学组织,应侧重交叉课程体系、教学资源体系、交叉学科专业团队建设成效的考核。
  (三)行政赋权强化教研教改
  强化院校二级管理体制,给予基层教学组织充分的自主管理权,保障教学组织各项活动落实落地。一方面,赋予基层教学组织人事考核上的自主权,将教研教改活动参与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当前很多院校制度建设领域侧重于二级学院对基层教学组织的工作考核,忽略了基层教学组织对教师个人的考核,这一现象亟待扭转。对此,部分院校进行了初步探索,值得借鉴。如安徽财经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及管理的意见》要求基层教学组织建立内部年度考核制度,召开考核述职会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燕山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也要求基层教学组织每年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另一方面,还应赋予基层教学组织财务上的自主权,包括教学经费投入和使用的支配权,在此基础上,完善教师教学教研激励机制,激发教师教学投入积极性。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本文系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高校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研究”(XJYB202348)调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