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导报 > 金融理财 广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兆泰商贸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项目处置公告

2024-10-16 作者: 来源: 经济导报
  债务企业名称:山东兆泰商贸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 
  所在地:济南及德州 
  债权总额:人民币7,733.51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下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兆泰商贸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合计5,000.00万元,利息合计2,700.97万元(利息计算至2024年9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其他费用32.54万元。债务企业主要分布在济南及德州。2户债权如下表:
  关于上述债权资产的主从债务人情况、具体担保方式、抵质押物情况、诉讼执行情况等详细情况,详见我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刊登的处置公告或与我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次拟转让的债权中,主从债务人主体资格存续,债权已诉讼确权并已执行;涉及的抵押物为商业房地产及机器设备。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3)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4)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5)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6)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7)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处置方式:协议转让(仅适用于国有受让人)、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拟处置的2户债权可以整体组包、部分组包或单户处置。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6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757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63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 债务人 本金 利息 费用 贷款方式 是否诉讼
1 山东兆泰商贸有限公司 4,500.00 2,387.65 27.30  保证及抵押 是
2 山东山大胶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313.32 5.24 抵押 是
合计 5,000.00 2,700.97 3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