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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省薛城五金交电化工采购供应站等9户债权项目处置公告

2024-09-13 作者: 年月日 来源: 经济导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下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省薛城五金交电化工采购供应站等9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合计4650.94万元,其中:本金1970.10万元,利息2680.84万元(利息计算至2024年7月3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信用。债权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 本金 利息 债权总额
1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五金交电化工供应站 1239.6 1648.07 2887.67
2 滕州市新型化工建材厂 100.00 196.04 296.04
3 枣庄市鲁磊花岗石厂 100.00 168.68 268.68
4 枣庄市太阳物产有限责任公司 428.00 448.17 876.17
5 滕州市城关启祥针织品批发部 20.00 41.83 61.83
6 滕州市卫生纸厂 12.50 39.36 51.86
7 滕州市八一矿区水泥厂 13.00 51.98 64.98
8 枣庄市市中区永安水泥二厂 20.00 50.91 70.91
9 枣庄市市中区孟庄水泥厂 37.00 35.80 72.80
合计 1970.10 2680.84 4650.94
  注: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关于上述债权资产的具体担保方式、诉讼、抵押及查封资产等详细情况,请见我公司网站(www.gwamcc.com)刊登的处置公告或与我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拟处置的债权可以单户处置、组包处置、部分组包或与其他债权组包等任意方式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3)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4)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5)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6)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7)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13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757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632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邮政编码:25000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