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加强地理信息数据全流程监管,地理信息数据必须存储于境内,所使用的存储设备、网络和云服务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要求
◆导报记者 杜杨 济南报道
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地理信息数据必须存储于境内,所使用的存储设备、网络和云服务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要求。申请向境外提供地理信息数据的,必须严格履行对外提供审批或地图审核程序,并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有关规定。
而在山东,今年以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严守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底线,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从制度建设、技术监管、审批服务和宣教培训方面不断发力,地理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尤其是通过技术赋能,实现涉密地理信息数据监管监测智能化,有效防止数据失泄密现象发生。
测绘地信数据
必须存放在境内
根据《通知》,智能网联汽车在运行、服务和测试过程中,对车辆及周边道路设施的空间坐标、实景影像(视频和影像等环境感知数据)、点云及其属性信息等地理信息数据(含道路拓扑数据)进行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理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的测绘活动,应依照测绘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管理。
《通知》明确落实地理信息数据存储和出境要求。各地要加强地理信息数据全流程监管,确保智能网联汽车采集、收集的用于导航相关活动以及地图制作、更新的地理信息数据,直接传输至具备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接触。地理信息数据必须存储于境内,所使用的存储设备、网络和云服务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要求。申请向境外提供地理信息数据的,必须严格履行对外提供审批或地图审核程序,并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有关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法监督测绘资质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强化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导航电子地图、实景影像、点云等实测成果,以及智能网联汽车采集、收集、存储、传输和处理的包含涉密、敏感内容的地理信息数据(含场景库)管理,不得擅自提供涉密或敏感地理信息。未经国家认定的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进行处理的数据,其秘密等级不低于处理前秘密等级。
同时,《通知》还要求加强地理信息数据全流程监管,要求各地要着力健全智能网联汽车地理信息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要求鼓励地理信息安全应用探索,有关地方要依托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应用试点”和“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等,在确保安全合规的前提下,支持车企、服务单位探索智能网联汽车地理信息数据众源采集、实时更新、在线分发、安全传输等安全合规技术路线。加快标准规范研制,组织开展高级别自动驾驶所需的地理信息服务、测试,促进地理信息新业态发展和新应用推广。
此外,各地要及时提供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一张网”位置服务,不断提升天地图在线服务能力,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地理信息要素等公共数据资源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中的共享应用。
建立“问题地图”
季度通报制度
今年4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东省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管理,明确测绘成果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层层压实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和资质单位安全责任;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与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委网信办等12个部门建立山东省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地图监管工作格局;强化地图监管,建立“问题地图”季度通报制度,依托山东省互联网地图监管平台,对全省1700多家网站地图进行实时监控。
技术赋能,实现涉密地理信息数据监管监测智能化。数字水印溯源,对提供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嵌入版权、用户、时间等水印信息,实现了对数据的版权保护、用户区分和溯源追踪搭建了测绘成果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通过数据加密技术,实现对涉密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范围使用平台、使用期限、操作权限的智能控制,实现了涉密地理信息数据的可信分发、可控使用和过程追溯;实时预警处置,接到预警信息后,自动终止数据服务并通知涉事单位,及时开展实地核实处置,有效防止数据失泄密现象发生。
优化审批管理,提升涉密成果使用服务监管效能。优化成果申领流程,针对申请使用涉成果的单位,在自然资源部取消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证明函等材料的基础上,取消了申请材料需由所属管理单位审核盖章的要求,精简了办理环节。规范成果审批服务,对成果申领范围和使用期限进行重点审核。此外,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办件申请“一次提交”“一网通办”。
此外,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还注重宣传培训,营造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良好环境,把测绘法宣传、国家版图意识宣教、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科普三大主题活动有机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教;通过地理信息安全培训系统等平台,开展培训5万余人次,同时举办线下地理信息安全培训班,今年累计培训2800余人次。
◆导报记者 杜杨 济南报道
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地理信息数据必须存储于境内,所使用的存储设备、网络和云服务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要求。申请向境外提供地理信息数据的,必须严格履行对外提供审批或地图审核程序,并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有关规定。
而在山东,今年以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严守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底线,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从制度建设、技术监管、审批服务和宣教培训方面不断发力,地理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尤其是通过技术赋能,实现涉密地理信息数据监管监测智能化,有效防止数据失泄密现象发生。
测绘地信数据
必须存放在境内
根据《通知》,智能网联汽车在运行、服务和测试过程中,对车辆及周边道路设施的空间坐标、实景影像(视频和影像等环境感知数据)、点云及其属性信息等地理信息数据(含道路拓扑数据)进行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理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的测绘活动,应依照测绘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管理。
《通知》明确落实地理信息数据存储和出境要求。各地要加强地理信息数据全流程监管,确保智能网联汽车采集、收集的用于导航相关活动以及地图制作、更新的地理信息数据,直接传输至具备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接触。地理信息数据必须存储于境内,所使用的存储设备、网络和云服务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要求。申请向境外提供地理信息数据的,必须严格履行对外提供审批或地图审核程序,并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有关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法监督测绘资质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强化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导航电子地图、实景影像、点云等实测成果,以及智能网联汽车采集、收集、存储、传输和处理的包含涉密、敏感内容的地理信息数据(含场景库)管理,不得擅自提供涉密或敏感地理信息。未经国家认定的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进行处理的数据,其秘密等级不低于处理前秘密等级。
同时,《通知》还要求加强地理信息数据全流程监管,要求各地要着力健全智能网联汽车地理信息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要求鼓励地理信息安全应用探索,有关地方要依托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应用试点”和“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等,在确保安全合规的前提下,支持车企、服务单位探索智能网联汽车地理信息数据众源采集、实时更新、在线分发、安全传输等安全合规技术路线。加快标准规范研制,组织开展高级别自动驾驶所需的地理信息服务、测试,促进地理信息新业态发展和新应用推广。
此外,各地要及时提供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一张网”位置服务,不断提升天地图在线服务能力,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地理信息要素等公共数据资源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中的共享应用。
建立“问题地图”
季度通报制度
今年4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东省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管理,明确测绘成果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层层压实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和资质单位安全责任;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与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委网信办等12个部门建立山东省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地图监管工作格局;强化地图监管,建立“问题地图”季度通报制度,依托山东省互联网地图监管平台,对全省1700多家网站地图进行实时监控。
技术赋能,实现涉密地理信息数据监管监测智能化。数字水印溯源,对提供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嵌入版权、用户、时间等水印信息,实现了对数据的版权保护、用户区分和溯源追踪搭建了测绘成果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通过数据加密技术,实现对涉密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范围使用平台、使用期限、操作权限的智能控制,实现了涉密地理信息数据的可信分发、可控使用和过程追溯;实时预警处置,接到预警信息后,自动终止数据服务并通知涉事单位,及时开展实地核实处置,有效防止数据失泄密现象发生。
优化审批管理,提升涉密成果使用服务监管效能。优化成果申领流程,针对申请使用涉成果的单位,在自然资源部取消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证明函等材料的基础上,取消了申请材料需由所属管理单位审核盖章的要求,精简了办理环节。规范成果审批服务,对成果申领范围和使用期限进行重点审核。此外,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办件申请“一次提交”“一网通办”。
此外,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还注重宣传培训,营造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良好环境,把测绘法宣传、国家版图意识宣教、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科普三大主题活动有机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教;通过地理信息安全培训系统等平台,开展培训5万余人次,同时举办线下地理信息安全培训班,今年累计培训28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