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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商业秘密载体显性化管理及其策略

2024-07-24 作者: 段海强 来源: 经济导报
  摘要:商业秘密的价值性要求其在市场竞争中具备现实或潜在的经济优势,其保护不仅涉及文档、多媒体、实物样本等传统载体,还包括电子数据、信息系统以及人员知识与技能等。显性化管理通过将商业秘密从隐性状态转化为显性状态,有助于明确识别、管理和保护这些关键信息。本文提出了针对各类载体的显性化管理策略,包括文档类载体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多媒体类载体的分类与标签应用、纸质材料的特殊标识与分类以及员工知识与技能的转化与保护等。此外,文章还强调了综合管理措施的重要性,包括培训与意识提升、技术与法律结合以及持续监控与评估。通过实施这些策略,企业可以显著降低泄密风险,提升信息安全管理效能,从而巩固知识产权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商业秘密;显性化管理;信息安全;知识产权保护

  在全球化和数字化日益加速的今天,商业秘密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商业秘密与员工个人知识、经验和技能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这不仅加大了保护难度,还频繁引发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法律纠纷,影响了企业的创新发展。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商业秘密的载体形式也日益多样化,从传统的纸质文档扩展到了电子文件、多媒体资料乃至员工的记忆和技能中。这种复杂性要求企业必须采取更为精细和创新的管理策略,以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在此背景下,“商业秘密载体显性化”作为一种新兴的管理理念,被提出并逐渐受到重视。该理念主张通过一系列管理措施,使商业秘密无论其载体为何,都能以更为明显、易于管理和追踪的形式存在,从而减少因界限模糊而引发的泄密风险。
  商业秘密及其载体概述
  (一)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及其特征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项信息能否被认定为商业秘密,需要满足以下三个紧密关联且相互支撑的重要条件:
  1、秘密性
  秘密性是商业秘密的本质属性,它要求该信息在特定行业内不能为公众普遍知悉或容易获得。这意味着权利人所主张的信息应当具备一定的独特性和新颖性,并非所属领域内的公知常识、行业惯例或者通过一般途径可以轻易获取的知识。如果相关信息能够被相关领域的一般从业人员以常规手段知晓,则难以认定其满足“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条件。
  司法实践中,商业秘密案件的原告需首先证明其所主张的信息区别于公知信息。仅需清晰界定秘密范围、内容、载体,证实其非业内常识且难以公开获取,即可满足初步举证要求。在技术秘密纠纷中,原告可借助检索报告、图纸等资料,对比揭示其技术与公知技术的区别。2019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仅需初步举证已实施保密措施及遭受侵犯事实,转由涉嫌侵权方证明相关信息非商业秘密。这一调整降低了权利人举证压力,增加了侵权方的举证责任,凸显了对商业秘密更强有力的保护,顺应了当下严打知识产权侵权、优化市场环境的趋势。
  2、保密性
  保密性反映了权利人对于维护商业秘密的主观意愿与客观努力。权利人不仅需在内心深刻认识到信息的重要性,怀有保护之愿,更应付诸行动,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
  在判定涉案信息是否具备保密性时,可综合考量以下方面:首先,主观意愿,即权利人是否真心实意地希望保护该信息,并为此采取了相应措施;其次,客观实效,即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在常规情况下能否有效防止信息泄露;再次,措施适应性,即保密手段应合理且与信息的商业价值等实际情况相匹配;最后,区别对待,即权利人对待商业秘密应有一套特殊的管理和处置方式,明显区别于普通信息的处理方式。通过这样的多维度考量,更能确保商业秘密的保密性得到妥善维护。
  2023年11月3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修订发布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当事人诉讼问题解答》,其中第8个解答主要涉及相应保密措施的举证问题。这一解答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操作性很强的指导。
  在零极公司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就以“零极公司主张的与前员工的保密协议、技术图纸管理规范等对内保密措施,因脱离涉案技术秘密的载体,即在市场中流通的电源模块产品,故与其主张保护的涉案技术秘密不具有对应性,不属于本案中针对市场流通产品的‘相应保密措施’。”可见,保密性与相应保密措施的认定,还需要结合商业秘密的载体来作为重要的判断依据。
  3、价值性
  价值性是指商业秘密需具备现实或潜在的经济价值,能为权利人在市场竞争中带来竞争优势。这种经济价值既可能是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等直接的经济效益,也可能是间接的战略优势。
  一项信息要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必须同时具备严格意义上的秘密性、切实可行的保密措施以及实质性或预期性的价值性。
  (二)商业秘密的载体类型及示例
  商业秘密的载体类型丰富多样,涵盖了文档类、多媒体类、实物样本、电子数据与信息系统以及人员知识与技能等多个方面。
  首先,文档类载体是最常见的商业秘密存储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如合同、报告、备忘录和图纸等,以及电子文档如Word文档、PDF文件和Excel表格等。此外,电子邮件也是商业秘密的重要载体,邮件内容和附件中可能包含敏感的商业信息。
  其次,多媒体类载体通过音频、视频和图像等形式记录商业秘密。音频文件如电话录音、会议录音等,视频文件如监控录像、产品演示视频等,以及图像文件如产品照片、设计草图、CAD图纸等,都能直观地展示商业秘密的内容。
  实物样本作为商业秘密的载体,具有直观性和实用性。产品原型、样品和模具等实物样本,能够直接展示产品的特性和质量,同时也包含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信息。
  电子数据与信息系统是现代企业中商业秘密的重要载体。数据库、云存储平台和企业内部网络等信息系统,存储了大量敏感的商业信息,如客户数据、交易记录、产品信息等。
  最后,人员知识与技能也是商业秘密的重要载体。员工的特定技术知识、行业经验和客户关系等,都是企业独有的竞争优势。
  显性化管理的含义及其必要性
  在商业秘密保护领域,显性化管理特指将商业秘密从隐性状态转化为显性状态的过程,即通过各种手段明确、记录、标记商业秘密,使其更易于识别、管理和保护。
  首先,显性化管理通过明确标记和记录商业秘密,有效解决了外观模糊性问题。它将原本难以察觉的隐性商业秘密转化为显性状态,使得这些关键信息明显区别于其他一般信息。其次,显性化管理提升了管理效率,有助于企业建立更加完善的保密制度,提高保密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性。再者,显性化管理增强了企业的法律保护能力。显性化管理通过明确记录商业秘密,为企业在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提供了充足的证据支持。
  商业秘密载体显性化管理策略
  (一)文档类载体的显性化管理
  文档类载体作为商业秘密的主要存储形式,其显性化管理对于保障企业信息安全至关重要。
  首先,建立完整的文档管理体系是文档类载体显性化管理的基石。这一体系应涵盖文档的创建、审批、分发、修改、归档和销毁等全生命周期,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记录和控制。实施严格的权限管理,只有被授权人员才能访问、编辑或删除相关文档,能够有效防止非授权访问和数据篡改的风险。其次,加密技术的应用进一步增强了文档的安全性。通过采用高级加密技术对电子文档进行保护,即使文档被非法获取,也难以被解密和读取。此外,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RBAC)技术可以根据员工的职责和权限,设定不同的访问级别,进一步确保数据的安全可控。
  (二)多媒体类载体的显性化管理
  多媒体类载体如视频、音频等,同样承载着重要的商业秘密。对于这类载体,显性化管理同样至关重要。
  首先,通过分类与标签的应用,可以清晰地识别出敏感内容,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例如,将涉及核心技术的视频资料划分为机密级别,限制其访问和传播范围。原载体的安全保管是确保多媒体资料安全的基础。对于重要的多媒体资料,应采用物理隔离或加密存储的方式,防止未经授权的复制和分发。
  (三)纸质材料的显性化管理
  纸质材料作为传统的商业秘密载体,其显性化管理同样重要。
  通过特殊标识与分类,可以清晰地识别出纸质材料的保密等级和敏感性。例如,在文件封面或首页上标注“机密”或“绝密”字样,以及保密期限等信息,提醒员工注意保密。
  (四)员工知识、经验、技能的显性化管理
  员工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同样需要进行显性化管理。首先,通过合同明确权责是保护员工知识的基础。在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中明确界定员工在岗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可以确保员工不会将敏感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或竞争对手。
  知识转化记录是员工知识显性化管理的重要手段。鼓励员工将个人知识、经验转化为可记录的形式,如技术报告、操作手册等,纳入企业知识库。这不仅可以实现知识的共享和传承,还可以避免因员工离职而导致的知识流失。
  离职管理是确保员工知识不被泄露的关键环节。建立完善的离职交接流程,确保重要信息的传递和后续跟进。对于关键岗位的员工,可以实施离职后的竞业禁止和跟踪观察,防止其将敏感信息泄露给竞争对手。
  (五)综合管理措施
  为确保显性化管理策略的有效执行,还需要采取一系列综合管理措施。首先,培训与意识提升是增强员工保密意识的重要途径。通过定期开展保密培训和宣传活动,可以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减少无意识泄密的风险。
  技术与法律相结合是确保管理措施合法性与有效性的重要手段。在利用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加强与法务部门的合作,确保管理措施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持续监控与评估是确保显性化管理策略持续优化和改进的关键环节。通过建立监控机制,定期评估显性化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策略。
  结论
  研究发现,通过将商业秘密以明确、可追溯的方式进行管理,不仅能够有效界定商业秘密与员工个人知识、经验、技能的界限,减少因界限模糊引发的争议,还能降低泄密风险、提升员工保密意识、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增强客户信任,显著提升企业的信息安全管理效能,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总之,商业秘密载体的显性化管理是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石。通过持续优化策略、加强执行力度,并适应新技术与市场环境的变化,企业可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固自身的知识产权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孔祥俊:《商业秘密保护法原理》,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2]王先林:《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3]黄海波:《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广西社会科学》2002 年第4期。
  [4]丁亚丽:《论我国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及保护》,《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
  [5]黄武双:《商业秘密的理论基础及其属性演变》,《知识产权》2021年第5期。
  [作者系北京大成(洛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