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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入市”试点出成果

山东两地入选全国典型示范案例

2024-05-08 作者: 杜杨 来源: 经济导报
  禹城率先开展了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改革试点,为国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提供了“禹城样板”
  ◆导报记者 杜杨 济南报道      

  日前,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公布了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阶段性成果,35个试点地区入选典型示范案例。其中,日照五莲县入选“入市程序规范顺畅类”、德州禹城市入选“用地主体引导有效类”示范案例。
  据了解,五莲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按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入市;而禹城的试点,则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国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提供了“禹城样板”,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脱贫人口
“涨”工资2.7亿元

  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试点工作,是2023年3月正式启动的。
  目前,全国各试点地区合计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719宗,宗地面积达13138.76亩,成交金额达185.2亿元,缴纳增值收益调节金达22.98亿元。其中,工业385宗,占比53.55%;商业276宗,占比38.39%;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5宗,其他用地53宗,合计占比8.06%。试点以来,入市土地累计带动产业投资规模达1441.57亿元,累计提供就业岗位达39645个,累计增加工资性收入达11.39亿元。其中,解决农村脱贫人口就业惠及6129人,累计增加农村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达2.7亿元。
  为更好推动各地入市试点规范运作,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的基础上,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于2023年底面向试点省份征集案例,聚焦案例时效、特色做法和可推广性,最终35个试点地区入选典型示范案例。
  据悉,各试点地区根据《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整理,盘活闲置存量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此过程中,试点地区探索建立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的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在入市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性成果,推动了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增强了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能力。
探索可复制易推广的
试点成果

  如上所述,山东共有2个试点地区入选典型示范案例,其中德州禹城市入选“用地主体引导有效类”示范案例。
  2023年9月,山东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在德州禹城市召开,全省各相关市、试点县(市、区)自然资源系统相关负责人齐聚禹城,学习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禹城经验”。
  近年来,禹城深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率先开展了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改革试点,成功实现了239宗、2533.85亩、总价款2.25亿元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成果被新的土地管理法吸收采纳,为国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提供了“禹城样板”,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3年12月,《五莲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印发。根据《办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按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入市,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弹性供应方式供应。
  在入市程序方面,《办法》规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程序和入市主体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等,包括入市准备、价格评估、入市方案、入市申请、入市核对、公开交易、签订合同、产权登记等程序。此外,依法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在依法进行权属登记后,在使用期限内可以通过转让、转租、抵押等方式依法处置使用权。
  另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方面介绍,相关管理部门正在指导试点县(市、区)按照边试点、边研究、边提炼、边完善的要求,从入市规则、路径和机制等方面探索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试点成果,确保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