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抓好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两项工程,确保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今年完成湿地修复5000亩以上
导报讯 为做好国际湿地城市建设“后半篇”文章,济宁市认真研究、详细谋划4项创新举措,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推进项目实施和加强文化宣传等方式,全面提升国际湿地城市知名度。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济宁市巩固提升国际湿地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成员,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建立湿地保护协作、信息通报共享机制。
完善制度机制。将《济宁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纳入政府规章2024年立法调研,争取尽早完成立法,为湿地保护、利用、修复等提供法律依据。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济宁市巩固提升国际湿地城市建设工作成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湿地保护管理任务、目标、措施、责任。与重要湿地和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属地政府签订责任书,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狠抓项目实施。紧密衔接黄河及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依托中央财政支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突出抓好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两项工程。实行全链条责任制度,倒排工期、并联并行、节点推进、质量核查,确保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今年完成湿地修复5000亩以上。
突出文化宣传。完善湿地科普宣教软硬件设施,建设生态科普教育基地、湿地学校、湿地科普长廊、湿地宣传教育基地,推动湿地保护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持续开展“世界湿地日”活动,强化市民湿地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爱护湿地的良好氛围。(郭朝阳)
导报讯 为做好国际湿地城市建设“后半篇”文章,济宁市认真研究、详细谋划4项创新举措,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推进项目实施和加强文化宣传等方式,全面提升国际湿地城市知名度。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济宁市巩固提升国际湿地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成员,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建立湿地保护协作、信息通报共享机制。
完善制度机制。将《济宁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纳入政府规章2024年立法调研,争取尽早完成立法,为湿地保护、利用、修复等提供法律依据。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济宁市巩固提升国际湿地城市建设工作成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湿地保护管理任务、目标、措施、责任。与重要湿地和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属地政府签订责任书,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狠抓项目实施。紧密衔接黄河及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依托中央财政支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突出抓好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两项工程。实行全链条责任制度,倒排工期、并联并行、节点推进、质量核查,确保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今年完成湿地修复5000亩以上。
突出文化宣传。完善湿地科普宣教软硬件设施,建设生态科普教育基地、湿地学校、湿地科普长廊、湿地宣传教育基地,推动湿地保护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持续开展“世界湿地日”活动,强化市民湿地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爱护湿地的良好氛围。(郭朝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