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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处置暨催收公告

2024-04-01 作者: 来源: 经济导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的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进行处置,该债权项目涉及债权总额51,305,602.85元,本金合计32,358,782.00元,债权利息合计18,917,863.85元,其他费用28,957.00元(截至2024年1月3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务企业分布于潍坊市。
  关于上述债权资产的主从债务人情况、具体担保方式、抵质押物情况、诉讼执行情况等详细情况,详见我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刊登的处置暨催收公告或与我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催收公告内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我公司依法分别从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均含省级行及下属各分支机构)收购了上述公告清单中所列债权资产,债权资产收购后,原债权人对上述公告清单中所列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由此衍生的所有权利,均已依法转移至我公司,现我公司公告催请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我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继承人、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关联责任人等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单户、组包、整包以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3)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4)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5)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6)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7)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1日。
  处置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757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632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邮政编码:25000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分公司
2024年4月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借款人  债权本金  利息 其他费用 担保方式 担保人
1 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有限公司) 20,000,000.00  8,343,169.50  0  抵押+保证  房产土地、山东华能金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黄浩、管清春
2 山东华能金昊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华能金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000,000.00   2,381,827.43   28,957.00   抵押+保证  工业房产、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有限公司、黄浩、管清春
3 潍坊润恒经贸有限公司 7,358,782.00   8,192,866.92  0 保证+抵押 房产抵押担保、山东亿家乐食品有限公司、潍坊中鸿食品有限公司、张新峰、申佳陶、王伟、张伟
合计 32,358,782.00 18,917,863.85 28,957.00 51,305,60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