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统筹划定包括城市紫线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明确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
◆导报记者 杜杨 济南报道
2024年1月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国土空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指南》(下称《指南》)正式实施。《指南》将用于指导和规范地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技术内容,促进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高品质发展。
在山东,2023年的《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就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统筹划定包括城市紫线(即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明确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
推进数据共享
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是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要求。《指南》明确了贯彻落实这一要求的主要编制技术措施。《指南》提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编制技术内容,重点突出在“多规合一”改革后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作用,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系统上统筹区域、统筹城乡、统筹陆海、统筹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
《指南》适用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以及规划“一张图”系统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其中,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突出综合统筹和重点协调,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调底线管控和具体实施,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侧重细化安排和保护乡土特色。
《指南》结合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重点和技术方法,从保护名录、历史文化保护线、地域特色分区、遗产本体及其环境安全韧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地上地下空间统筹等方面给出了技术性建议。
《指南》对规划“一张图”系统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内容提出要求:各地应基于统一的底图底数,逐级汇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历史文化保护线等空间边界信息和空间管控引导要求等信息数据,统筹纳入规划“一张图”系统,并及时更新名录和空间信息数据;运用规划“一张图”系统分析评价、辅助审查、用途管制、监测评估预警等功能,支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空间管理。
自然和人文资源保护
“两手抓”
早在2021年4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就明确提出在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水下文物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城市紫线等历史文化保护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
到了2023年9月底,国务院正式批复了《规划》,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
《规划》强化自然景观格局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构筑山海相依、河湖相通、蓝绿相融的自然景观风貌体系,凸显“泰山在这里崛起,黄河在这里入海”的磅礴大气和“浮云连海岱,平野入青徐”的独特魅力。统筹山脉、河流、海域、森林、湖泊等自然景观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结合国土绿化行动,推进城乡公园和绿道建设,构建开放、共享、安全的蓝绿空间体系,将各类景观资源融入城乡居民的“日常游憩圈”和“休闲旅游度假地”,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规划》衔接文物保护相关专项规划,突出保护各级各类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构建遗产保护空间体系。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统筹划定包括城市紫线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明确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推动长城、大运河、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统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廊道、古驿道、风景道、旅游公路空间布局,有机组织自然文化遗产游览网络,推动优秀历史文化资源价值实现。
《规划》基于自然地理格局、历史文化底蕴,统筹考虑各类景观资源分布特点和空间关联性,高水平打造“山水圣人”文化轴,积极培育大运河、海岸线、黄河、齐长城、胶济铁路等景观风貌带,强化山岳、半岛、平原和红色文化等不同地域分区风貌引导。统筹区域绿网、水网、交通网以及历史文化线路,构筑“一环四横五纵”区域绿道为主体的景观廊道网络,整体形成“轴、带、区、网”有机融合的整体景观风貌格局,全景展现齐鲁大地海岱相连、古今相映、城绿相融、自然和人文相得益彰的魅力空间。
◆导报记者 杜杨 济南报道
2024年1月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国土空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指南》(下称《指南》)正式实施。《指南》将用于指导和规范地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技术内容,促进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高品质发展。
在山东,2023年的《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就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统筹划定包括城市紫线(即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明确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
推进数据共享
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是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要求。《指南》明确了贯彻落实这一要求的主要编制技术措施。《指南》提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编制技术内容,重点突出在“多规合一”改革后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作用,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系统上统筹区域、统筹城乡、统筹陆海、统筹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
《指南》适用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以及规划“一张图”系统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其中,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突出综合统筹和重点协调,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调底线管控和具体实施,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侧重细化安排和保护乡土特色。
《指南》结合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重点和技术方法,从保护名录、历史文化保护线、地域特色分区、遗产本体及其环境安全韧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地上地下空间统筹等方面给出了技术性建议。
《指南》对规划“一张图”系统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内容提出要求:各地应基于统一的底图底数,逐级汇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历史文化保护线等空间边界信息和空间管控引导要求等信息数据,统筹纳入规划“一张图”系统,并及时更新名录和空间信息数据;运用规划“一张图”系统分析评价、辅助审查、用途管制、监测评估预警等功能,支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空间管理。
自然和人文资源保护
“两手抓”
早在2021年4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就明确提出在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水下文物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城市紫线等历史文化保护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
到了2023年9月底,国务院正式批复了《规划》,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
《规划》强化自然景观格局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构筑山海相依、河湖相通、蓝绿相融的自然景观风貌体系,凸显“泰山在这里崛起,黄河在这里入海”的磅礴大气和“浮云连海岱,平野入青徐”的独特魅力。统筹山脉、河流、海域、森林、湖泊等自然景观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结合国土绿化行动,推进城乡公园和绿道建设,构建开放、共享、安全的蓝绿空间体系,将各类景观资源融入城乡居民的“日常游憩圈”和“休闲旅游度假地”,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规划》衔接文物保护相关专项规划,突出保护各级各类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构建遗产保护空间体系。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统筹划定包括城市紫线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明确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推动长城、大运河、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统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廊道、古驿道、风景道、旅游公路空间布局,有机组织自然文化遗产游览网络,推动优秀历史文化资源价值实现。
《规划》基于自然地理格局、历史文化底蕴,统筹考虑各类景观资源分布特点和空间关联性,高水平打造“山水圣人”文化轴,积极培育大运河、海岸线、黄河、齐长城、胶济铁路等景观风貌带,强化山岳、半岛、平原和红色文化等不同地域分区风貌引导。统筹区域绿网、水网、交通网以及历史文化线路,构筑“一环四横五纵”区域绿道为主体的景观廊道网络,整体形成“轴、带、区、网”有机融合的整体景观风貌格局,全景展现齐鲁大地海岱相连、古今相映、城绿相融、自然和人文相得益彰的魅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