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比亚迪及其子公司销售毛利占比分别为29.12%、63.89%、54.24%和76.70%
尚水智能“深度捆绑”比亚迪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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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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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水智能于今年6月30日向上交所科创板递交了IPO申报材料,拟募集资金10.02亿元。 |
在冲刺IPO过程中,该公司与比亚迪股权、经营方面的双层深度捆绑,历史上复杂的股权代持和令人不解的股权转让行为等,被上交所及业内人士广泛关注
◆导报记者 石宪亮 济南报道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尚水智能”)于今年6月30日向上交所科创板递交了IPO申报材料,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拟募集资金10.02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金旭东,他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51.15%的股份表决权。
拟招股书显示,2020至2022年,尚水智能营业收入分别为1.09亿元、1.52亿元、3.9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89万元、1638万元、1亿元。公司发展十分迅速。
在冲刺IPO过程中,该公司与比亚迪股权、经营方面的双层深度捆绑,历史上复杂的股权代持和令人不解的股权转让行为等,被上交所及业内人士广泛关注。
对比亚迪销售占比
一路狂飙至74%
11月17日,尚水智能披露了对上交所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回复函”)。
回复函显示,尚水智能在拟招股书重大事项提示中,就单一客户重大依赖、产品类型单一、产品应用领域集中等相关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2020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31%、84.49%、91.48%和98.70%。其中,对比亚迪及其子公司销售金额比例分别为31.73%、56.48%、49.04%和73.74%,对比亚迪及其子公司销售毛利占比分别为29.12%、63.89%、54.24%和76.70%。
公司预计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仍存在对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情形。公司主要向比亚迪销售锂电池制浆系统。如果未来比亚迪经营、采购战略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循环式高效制浆系统是尚水智能的主要产品,2020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循环式高效制浆系统营业收入为0.4亿元、1.2亿元、3.56亿元和2.76亿元,占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6.33%、78.85%、89.89%和95.98%,产品结构较为单一。公司的主要产品应用于锂电池领域,下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电池生产厂商,对相关领域的依赖程度相对较高,存在下游领域集中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9月和2022年10月,比亚迪通过受让老股和增资扩股,目前已经持有尚水智能7.69%的股份,持股数为576.5万股,成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拟招股书显示,比亚迪2022年持有尚水智能7.69%股份的总成本为3840万元。如果尚水智能最终能按2022年业绩以20倍市盈率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将为26.8元。比亚迪持有的股份市值将高达1.5亿元,也就是说,在一年时间内,比亚迪的投资收益将高达190%。
江苏博众捡个“大便宜”
拟招股书显示,2022年2月28日,尚水有限召开股东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株洲聚时代、湖南弘高、湖南高科、株洲五丰、李群华将其合计持有的尚水有限29.24%股权以1.34亿元的价格转让给江苏博众,这是江苏博众目前持有尚水智能28.09%股份的由来。
江苏博众与比亚迪获取股份的价格相同,由于其持有的股份更多,一旦尚水智能上市,其一年内获取的投资收益将超过2.5亿元。
让人不解的是,株洲聚时代、湖南弘高、湖南高科、株洲五丰、李群华为何在公司上市前夕放弃巨额投资收益?江苏博众又为何能捡到天上掉下的馅饼?
拟招股书显示,湖南弘高、湖南高科在本次股权转让并退出尚水有限时以协议方式进行,未通过产权市场公开交易,未进行资产评估、备案,双方通过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定价。这两家公司2017年2月增资入股尚水有限至2022年4月协议退出,其项目投资收益率分别为100.19%、97.43%。
拟招股书表示,根据《株洲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市属(含区)国有企业出资比例低于67%的基金做主体的投资和退出并不要求其进行国资评估、备案程序。而株洲市(含区)国资对湖南弘高、湖南高科的出资低于67%。
江苏博众全称“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2.83亿元,其中吕绍林持股64.60%,其妻子程彩霞持股35.40%。该公司是上市公司博众精工(688097.SH)的控股股东,吕绍林也是博众精工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股权代持是否
已真实、彻底清理
尚水智能历史上存在较多的股权代持现象,这一现象引发上交所高度关注。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发起人金旭东、闫拥军2012年设立公司时分别由刘小宝、黄思洪代持;金旭东于2014年由其配偶曾丹丹继续代持,又于2021年安排郑麒麟、张善文为其代持;2014年,黄思洪将所持公司股份转让至闫拥军,但公司未提供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凭证,且二人均未接受访谈,中介机构无法对其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予以确认;2020年9月,吴娟从闫拥军、张曙波和中航基金处合计受让的10.45%股权中,有6.60%的股权实际系为卓越尚水(系尚水有限的员工持股平台)自然人合伙人代持,后于2022年9月转让股份并将转让款分至各合伙人;2020年9月,时任公司监事的李群华从闫拥军、张曙波和中航基金处合计受让的2.82%股权中,有2.52%的股权实际系代21名自然人持有,后于2022年4月转让股份并将转让款分至各合伙人;保荐机构对前述股权代持相关核查手段不充分,代持背景及过程主要通过访谈金旭东所得;2012年,金旭东、闫拥军、张曙波发起设立公司,闫拥军、张曙波于2020年10月退出发行人,原因为不看好公司发展。
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刘小宝、郑麒麟、张善文的个人履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客户、供应商的关系,为金旭东代持股份的原因、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吴娟、李群华股份转让原因,解除代持时相关被代持人是否已同意或知晓,代持是否真实解除,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股权转让款是否流向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或其关联方;闫拥军、黄思洪不接受访谈的原因;是否与株洲聚时代、湖南高科、湖南弘高等持股安排有关,是否存在一揽子安排,相关代持是否存在违反当时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股权代持是否已真实、彻底清理。
回复函对上述问题逐一进行了解释,保荐机构最终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均没有问题,公司股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至于闫拥军、黄思洪不接受访谈的原因,回复函表示,保荐机构就此事向发行人及现有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了解。其中,股东、监事谢平波于2014年受让闫拥军所持尚水有限1%股权,并与闫拥军相熟,经谢平波向保荐机构介绍,其与闫拥军于2023年5月在“第十五届深圳国际电池技术展览会(CIBF2023)”相遇,谢平波向闫拥军转达了中介机构的访谈邀请,但闫拥军表示其已完全退出发行人,不愿意再介入发行人的任何事项之中,因此不愿意接受中介机构对其的访谈。2023年8月29日,保荐机构实地走访了闫拥军实际控制且黄思洪担任董事的广东天瑞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当日未能访谈闫拥军,但与黄思洪进行了当面简短交流。黄思洪表示,已与发行人不存在任何关系,对发行人之情况概不了解,不愿进一步接受访谈。
拟招股书显示,2020年初,闫拥军持有尚水智能11.7%的股份,是公司第三大股东。
2020年9月,闫拥军、张曙波辞去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总经理职务,将所持有的尚水有限全部股权对外转让并退出尚水智能。
◆导报记者 石宪亮 济南报道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尚水智能”)于今年6月30日向上交所科创板递交了IPO申报材料,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拟募集资金10.02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金旭东,他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51.15%的股份表决权。
拟招股书显示,2020至2022年,尚水智能营业收入分别为1.09亿元、1.52亿元、3.9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89万元、1638万元、1亿元。公司发展十分迅速。
在冲刺IPO过程中,该公司与比亚迪股权、经营方面的双层深度捆绑,历史上复杂的股权代持和令人不解的股权转让行为等,被上交所及业内人士广泛关注。
对比亚迪销售占比
一路狂飙至74%
11月17日,尚水智能披露了对上交所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回复函”)。
回复函显示,尚水智能在拟招股书重大事项提示中,就单一客户重大依赖、产品类型单一、产品应用领域集中等相关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2020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31%、84.49%、91.48%和98.70%。其中,对比亚迪及其子公司销售金额比例分别为31.73%、56.48%、49.04%和73.74%,对比亚迪及其子公司销售毛利占比分别为29.12%、63.89%、54.24%和76.70%。
公司预计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仍存在对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情形。公司主要向比亚迪销售锂电池制浆系统。如果未来比亚迪经营、采购战略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循环式高效制浆系统是尚水智能的主要产品,2020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循环式高效制浆系统营业收入为0.4亿元、1.2亿元、3.56亿元和2.76亿元,占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6.33%、78.85%、89.89%和95.98%,产品结构较为单一。公司的主要产品应用于锂电池领域,下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电池生产厂商,对相关领域的依赖程度相对较高,存在下游领域集中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9月和2022年10月,比亚迪通过受让老股和增资扩股,目前已经持有尚水智能7.69%的股份,持股数为576.5万股,成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拟招股书显示,比亚迪2022年持有尚水智能7.69%股份的总成本为3840万元。如果尚水智能最终能按2022年业绩以20倍市盈率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将为26.8元。比亚迪持有的股份市值将高达1.5亿元,也就是说,在一年时间内,比亚迪的投资收益将高达190%。
江苏博众捡个“大便宜”
拟招股书显示,2022年2月28日,尚水有限召开股东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株洲聚时代、湖南弘高、湖南高科、株洲五丰、李群华将其合计持有的尚水有限29.24%股权以1.34亿元的价格转让给江苏博众,这是江苏博众目前持有尚水智能28.09%股份的由来。
江苏博众与比亚迪获取股份的价格相同,由于其持有的股份更多,一旦尚水智能上市,其一年内获取的投资收益将超过2.5亿元。
让人不解的是,株洲聚时代、湖南弘高、湖南高科、株洲五丰、李群华为何在公司上市前夕放弃巨额投资收益?江苏博众又为何能捡到天上掉下的馅饼?
拟招股书显示,湖南弘高、湖南高科在本次股权转让并退出尚水有限时以协议方式进行,未通过产权市场公开交易,未进行资产评估、备案,双方通过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定价。这两家公司2017年2月增资入股尚水有限至2022年4月协议退出,其项目投资收益率分别为100.19%、97.43%。
拟招股书表示,根据《株洲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市属(含区)国有企业出资比例低于67%的基金做主体的投资和退出并不要求其进行国资评估、备案程序。而株洲市(含区)国资对湖南弘高、湖南高科的出资低于67%。
江苏博众全称“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2.83亿元,其中吕绍林持股64.60%,其妻子程彩霞持股35.40%。该公司是上市公司博众精工(688097.SH)的控股股东,吕绍林也是博众精工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股权代持是否
已真实、彻底清理
尚水智能历史上存在较多的股权代持现象,这一现象引发上交所高度关注。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发起人金旭东、闫拥军2012年设立公司时分别由刘小宝、黄思洪代持;金旭东于2014年由其配偶曾丹丹继续代持,又于2021年安排郑麒麟、张善文为其代持;2014年,黄思洪将所持公司股份转让至闫拥军,但公司未提供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凭证,且二人均未接受访谈,中介机构无法对其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予以确认;2020年9月,吴娟从闫拥军、张曙波和中航基金处合计受让的10.45%股权中,有6.60%的股权实际系为卓越尚水(系尚水有限的员工持股平台)自然人合伙人代持,后于2022年9月转让股份并将转让款分至各合伙人;2020年9月,时任公司监事的李群华从闫拥军、张曙波和中航基金处合计受让的2.82%股权中,有2.52%的股权实际系代21名自然人持有,后于2022年4月转让股份并将转让款分至各合伙人;保荐机构对前述股权代持相关核查手段不充分,代持背景及过程主要通过访谈金旭东所得;2012年,金旭东、闫拥军、张曙波发起设立公司,闫拥军、张曙波于2020年10月退出发行人,原因为不看好公司发展。
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刘小宝、郑麒麟、张善文的个人履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客户、供应商的关系,为金旭东代持股份的原因、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吴娟、李群华股份转让原因,解除代持时相关被代持人是否已同意或知晓,代持是否真实解除,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股权转让款是否流向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或其关联方;闫拥军、黄思洪不接受访谈的原因;是否与株洲聚时代、湖南高科、湖南弘高等持股安排有关,是否存在一揽子安排,相关代持是否存在违反当时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股权代持是否已真实、彻底清理。
回复函对上述问题逐一进行了解释,保荐机构最终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均没有问题,公司股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至于闫拥军、黄思洪不接受访谈的原因,回复函表示,保荐机构就此事向发行人及现有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了解。其中,股东、监事谢平波于2014年受让闫拥军所持尚水有限1%股权,并与闫拥军相熟,经谢平波向保荐机构介绍,其与闫拥军于2023年5月在“第十五届深圳国际电池技术展览会(CIBF2023)”相遇,谢平波向闫拥军转达了中介机构的访谈邀请,但闫拥军表示其已完全退出发行人,不愿意再介入发行人的任何事项之中,因此不愿意接受中介机构对其的访谈。2023年8月29日,保荐机构实地走访了闫拥军实际控制且黄思洪担任董事的广东天瑞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当日未能访谈闫拥军,但与黄思洪进行了当面简短交流。黄思洪表示,已与发行人不存在任何关系,对发行人之情况概不了解,不愿进一步接受访谈。
拟招股书显示,2020年初,闫拥军持有尚水智能11.7%的股份,是公司第三大股东。
2020年9月,闫拥军、张曙波辞去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总经理职务,将所持有的尚水有限全部股权对外转让并退出尚水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