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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天邦股份(002124.SZ)公司董事长、总裁苏礼荣,副总裁朱爱民、李双斌、周端阳、夏闽海、严小明,董事会秘书章湘云、财务总监曹振、供应链总裁张志祥、审计总监张雷、法务总监张德刚、首席科学家傅衍、饲料事业部副总裁孙岳、总工程师王振坤等共计16人,按照约定份额成立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力驶甬江力合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于今年9月8日完成了其增持计划,增持金额合计为1.38亿元。
本质上仍是
董监高持股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增持行为,相关法律法规是有一系列规范及限制的。
在深交所出台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证上〔2007〕61号)中便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2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在深交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那么,若通过成立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方式,在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份,是否可规避上述规范及限制呢?
对此,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通过成立契约型私募基金从而对上市公司多名董监高等人员的集体增持行为统一管理,是一种相对简洁高效的运作方式。“不过,即便增持股份将登记在私募基金名下,上市公司董监高等人员依旧应实名持股,其增减持行为上市公司也应当予以公告披露。”
在董登新看来,虽然由私募基金来运作,但本质上仍是董监高持股,需要遵守监管层和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
此外,天邦股份(002124.SZ)公司董事长、总裁苏礼荣,副总裁朱爱民、李双斌、周端阳、夏闽海、严小明,董事会秘书章湘云、财务总监曹振、供应链总裁张志祥、审计总监张雷、法务总监张德刚、首席科学家傅衍、饲料事业部副总裁孙岳、总工程师王振坤等共计16人,按照约定份额成立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力驶甬江力合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于今年9月8日完成了其增持计划,增持金额合计为1.38亿元。
本质上仍是
董监高持股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增持行为,相关法律法规是有一系列规范及限制的。
在深交所出台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证上〔2007〕61号)中便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2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在深交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那么,若通过成立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方式,在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份,是否可规避上述规范及限制呢?
对此,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通过成立契约型私募基金从而对上市公司多名董监高等人员的集体增持行为统一管理,是一种相对简洁高效的运作方式。“不过,即便增持股份将登记在私募基金名下,上市公司董监高等人员依旧应实名持股,其增减持行为上市公司也应当予以公告披露。”
在董登新看来,虽然由私募基金来运作,但本质上仍是董监高持股,需要遵守监管层和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