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严,利益驱动,违法成本低,政策法律不完善等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导报记者 杜杨 济南报道
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下称“八不准”),通过亮出“八不准”这一“负面清单”,为保护耕地再添制度保障,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坚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同时,上述两个部门还下发了《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下称《通知》),自然资源部也印发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在加强耕保同时给农民建房合理的出路。
乱占耕地建房触碰红线
7月3日,国务院召开的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指出,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认为,执法不严,利益驱动,违法成本低,政策法律不完善等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据介绍,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共同开展的“大棚房”“违建别墅”等专项整治起到一定作用。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并没有完全止住,且正从局部地区向全国范围、从普通房屋向楼房别墅、从农民自住向非法出售、从单家独户向有组织实施蔓延。
对于成因,崔瑛认为一方面是许多地方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的,一些地方政府还担心妨碍当地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对土地违法查处力度不够。
另一方面,乱占耕地建房违法成本低:以往,违法占1亩耕地最高才罚款2万元;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才涉嫌犯罪。
防止占耕地搞非农产业
在7月3日的会议之后,“八不准”和《通知》便适时出台了。
“八不准”,即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值得注意的是“八不准”提出了“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崔瑛指出,涉及非农业建设的,均须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八不准”针对这些情况作出禁止性的规定,旨在防止再出现以各种名义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搞休闲、旅游、养老等非农业产业。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要立行立改,坚决止住增量,防止再增加违法违规面积,使耕地再受到非法侵占。对历史存量问题的整治,要依法依规,分步整治,分类处置,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在保障农民合理住宅用地需求的同时,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
陈尘肇透露,当前自然资源部正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摸排工作方案,全面摸清情况,掌握底数,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分类处置的政策措施,对存量问题分步分类进行处置。
年底前完成农村地籍调查
陈尘肇认为,“八不准”和《通知》就是要从“堵”和“疏”两个方面,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各地要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宅基地的合理需求,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已经批准规划的,要严格落实。
简单来说,《通知》归纳起来是3句话,即“计划单列、审批下放;规划管控、统一占补;一户一宅、注意分户合理性”。
具体而言,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年底实报实销;《通知》提出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要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引导村民住宅建设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尽量少占耕地;此外,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在特别注意分户的合理性基础上,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此外,为进一步做好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6日,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明确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国农村地籍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率达到80%以上。
◆导报记者 杜杨 济南报道
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下称“八不准”),通过亮出“八不准”这一“负面清单”,为保护耕地再添制度保障,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坚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同时,上述两个部门还下发了《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下称《通知》),自然资源部也印发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在加强耕保同时给农民建房合理的出路。
乱占耕地建房触碰红线
7月3日,国务院召开的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指出,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认为,执法不严,利益驱动,违法成本低,政策法律不完善等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据介绍,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共同开展的“大棚房”“违建别墅”等专项整治起到一定作用。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并没有完全止住,且正从局部地区向全国范围、从普通房屋向楼房别墅、从农民自住向非法出售、从单家独户向有组织实施蔓延。
对于成因,崔瑛认为一方面是许多地方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的,一些地方政府还担心妨碍当地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对土地违法查处力度不够。
另一方面,乱占耕地建房违法成本低:以往,违法占1亩耕地最高才罚款2万元;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才涉嫌犯罪。
防止占耕地搞非农产业
在7月3日的会议之后,“八不准”和《通知》便适时出台了。
“八不准”,即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值得注意的是“八不准”提出了“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崔瑛指出,涉及非农业建设的,均须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八不准”针对这些情况作出禁止性的规定,旨在防止再出现以各种名义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搞休闲、旅游、养老等非农业产业。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要立行立改,坚决止住增量,防止再增加违法违规面积,使耕地再受到非法侵占。对历史存量问题的整治,要依法依规,分步整治,分类处置,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在保障农民合理住宅用地需求的同时,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
陈尘肇透露,当前自然资源部正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摸排工作方案,全面摸清情况,掌握底数,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分类处置的政策措施,对存量问题分步分类进行处置。
年底前完成农村地籍调查
陈尘肇认为,“八不准”和《通知》就是要从“堵”和“疏”两个方面,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各地要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宅基地的合理需求,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已经批准规划的,要严格落实。
简单来说,《通知》归纳起来是3句话,即“计划单列、审批下放;规划管控、统一占补;一户一宅、注意分户合理性”。
具体而言,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年底实报实销;《通知》提出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要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引导村民住宅建设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尽量少占耕地;此外,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在特别注意分户的合理性基础上,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此外,为进一步做好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6日,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明确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国农村地籍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率达到8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