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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案件情况日趋明朗

新潮能源遗留问题迎转机

2020-05-13 作者: 杜海 来源: 经济导报
  新潮能源表示,将采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应对油价变化
  对于备受媒体质疑的套保等事项,新潮能源回应称,公司用套保方式,可抵抗油价下跌风险。此外,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可能会迎来突破性进展
  ◆导报记者 杜海 济南报道  

  12日,新潮能源(600777)发布关于对上交所2019年年报等有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该公告对上交所提出的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情况、油气资产、财务会计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前期担保诉讼、股东临时提案事项的问询内容进行了回复。
  对于备受媒体质疑的套保等事项,新潮能源回应称,公司用套保方式,可抵抗油价下跌风险。此外,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可能会迎来突破性进展。
对未来部分产量进行套保
  回复函表示,应债券银行对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以及自身为降低油价下跌带来的风险,新潮能源以自身的生产及销售计划数量为上限,同国际或美国行业内知名且具备较高信誉及资金实力的银行,开展与公司月度生产安排相匹配套期保值业务。
  据了解,公司2019年末存量套期保值合约均为NYMEX标准化的期货交易合约品种。具体包括:WTI油价掉期(SWAP)、地区差价掉期(SWAP)、WTI油价期权(OPTION)以及WTI油价领式期权(COLLAR)。其中,SWAP约占全部合约的65%;其他期权类合约占全部合约的35%。此外,在WTI油价套保的基础上,公司还针对油田所在地的地区差价与交易对手,约定了未来一段时间内一定数量的固定差价。
  正是由于公司对未来部分产量进行了套保,在较大程度上缓解了极端低油价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巨大冲击。
积极应对油价变动
  早在2018年12月,新潮能源就前期对外投资损失以及前任管理层的失职,分别向上海、烟台两地公安部门报案。并于2019年6月,收到公安机关的《立案告知书》,上海经侦对前期部分管理人员予以立案调查。因受案件复杂性、取证难度等因素影响,上述案件的侦破需要较长时间。新潮能源表示,2020年由于疫情的原因,该案件进展较缓。
  “根据公司近期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随着公安部门调查的深入,上述案件情况已日趋明朗,可能会有突破性的进展。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新潮能源称,公司历史信披全面准确及时,不存在差异。
  此外,面对油气价格大幅下跌,新潮能源表示,目前正积极对未来油价走势进行研判,并谨慎分析未来油价走势对公司现金流、经营业绩、油气资产账面价值变动等产生的影响。
国金阳光、金志昌盛
各说各话

  本月初,新潮能源的股东国金阳光发布函告称,新潮能源已无实际控制人,国金阳光将表决权授予金志昌盛的基础已不复存在,国金阳光的提名权、表决权授予已无必要,法律关系发生了“情势变更”。因此,解除(撤销)国金阳光将所持新潮能源股票所对应的提名权、表决权对金志昌盛的授权委托。
  金志昌盛则称,国金阳光从未“放弃”自身的董监高提名权,而只是承诺在成为新潮能源股东后自身不行使上述权利,并承诺将提名权、表决权,“无条件、不可撤销、无偿地”授权给金志昌盛行使。
  对此,新潮能源在回复函中表示,在近三年定期报告中,公司既披露了国金阳光放弃提名权的承诺,也披露了国金阳光委托金志昌盛行使提名及表决权的承诺,系根据信披规则对相关方作出的承诺事项的引用,并不代表公司对相关法律关系进行确认的实质判断。董事会决议公告中关于国金阳光提名权委托有效性的认定,系董事会根据现有法律文件和律师意见作出的判断,“公司针对国金阳光授权委托金志昌盛提名权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