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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印发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办法

连续三年优秀可越级竞聘

2020-01-06 作者: 记者 时超 来源: 经济导报
  导报讯(记者 时超)6日,经济导报记者获悉,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提出禁止因人画像,临时变更竞聘条件等要求。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是指事业单位内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竞争方式择优产生岗位聘用人选的用人方法。此次《办法》提出,竞聘上岗应结合不同岗位特点,可采取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同行评议、专家委员会综合评价、技能水平综合评价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确定。
  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在上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聘期内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或上一个聘期内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可参加越级竞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或不合格档次的,两年内(含考核基本合格年度或考核不合格年度)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办法》指出,事业单位制定的竞聘上岗办法,要保持一定时期内稳定,禁止因人画像,临时变更竞聘条件。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聘用合同,按照约定的岗位目标、职责、聘用期限进行管理,对所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