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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问题浅谈

费县费城街道财经服务中心陈平

2019-10-30 作者: 来源: 经济导报
  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近年来,费县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开通家庭农场登记绿色通道,家庭农场发展迅猛,登记数量持续增长。截至目前,共登记家庭农场463户,注册资本(金)总额达45519.4万元,其中个人独资企业性质302户、个体工商户性质161户。但家庭农场仍然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发展质量不高、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不容忽视。
存在问题
  一是准入条件有所收紧。《山东省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实施后,对家庭农场的设立登记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收入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经营规模相对稳定,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地租期或承包期应在5年以上,土地经营规模达到当地农业部门规定的种植、养殖要求。上述规定将城镇居民、农业生产企业或土地规模不达标的农户排除在外,降低了家庭农场的设立热情。
  二是土地流转较为困难。由于土地稀缺,愿意土地流出的农户逐渐减少,加之流转价格逐年上涨,造成土地难以集中连片。工作中虽然建立了土地流转程序和流转合同文本,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规范、不稳定等弊端。
  三是资金投入明显不足。农业生产周期长,效益低,短时间内回报率不明显。农民作为家庭农场的经营者,很少有资产可以进行抵押,贷款融资渠道严重不足,缺少必要的资金支持,影响了生产资料、农业机械等的购置,致使家庭农场难以扩大规模。
  四是人才培养相对滞后。尽管大部分农户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但是受文化素质不高、年龄偏大等因素制约,加上针对家庭农场的职业技术培训相对较少,使家庭农场仍停留在传统的种养技术上,难以实现向科学化、信息化转变。
  五是政策扶持尚不到位。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的经营主体,政府有关部门尚未出台更加具体和详细的扶持政策,例如家庭农场在具体经营中有何优势,可以享受哪种补贴等问题尚未有明确答复,致使登记为家庭农场的政策优势并不明显。
对策建议
  一是念好“宣”字诀,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报刊、网络、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加大力度宣传好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和任务要求,让全社会了解发展家庭农场能实现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扩大农业规模经营。密切跟踪家庭农场发展状况,宣传好家庭农场发展中出现的好典型、好案列以及发展家庭农场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社会对家庭农场的认知程度,为家庭农场发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把好“优”字关,强化指导帮扶。要强化行政指导,提供优质高效的登记注册服务,按照自愿原则依法开展家庭农场登记。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建立部门之间家庭农场数据共享机制。同时,完善家庭农场名录信息,把农林牧渔等各类家庭农场纳入名录并动态更新,逐步规范数据采集、示范评定、运行分析等工作,为指导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三是给好“推”字力,强化示范创建。要推进家庭农场立法,加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立法研究,加快家庭农场立法进程,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法律保障。鼓励乡村本土能人、有返乡创业意愿和回报家乡愿望的外出农民工、优秀农村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以及科技人员创办家庭农场。及时总结推广培育家庭农场的好经验好模式,按照可学习、易推广、能复制的要求,培树一批家庭农场发展范例。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引导其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用先进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以及带动小农户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家庭农场领办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推广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合作方式,鼓励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
  四是强好“训”字本,助力规范发展。要健全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制度,利用和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积极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敢创新的新型家庭农场主。依托农经中心、农技站,采取田间学校等形式开展培训,使家庭农场经营者至少每三年培训一次。同时,要支持家庭农场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品牌建设。支持发展“互联网+”家庭农场,提升家庭农场经营者互联网应用水平,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为家庭农场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信息服务。引导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