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王雅洁)日前,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当前车险市场未按照规定使用车险条款费率和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两个方面问题,明确八大严禁行为,并重申派出机构和保险行业协会监督职责。
其中,针对车险条款、费率问题,《通知》提出,各财产保险公司使用车险条款、费率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未经批准,擅自修改或变相修改条款、费率水平;通过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通过虚列其他费用套取手续费变相突破报批手续费率水平;新车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费率”这四大违规行为。
针对财务造假,《通知》指出,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管理,确保各项经营成本费用真实并及时入账,严禁“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等方式套取手续费;以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方式套取费用;通过违规计提责任准备金调整经营结果;通过人为延迟费用入账调整经营结果”等4种违规操作手法。
对于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查实财产保险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车险条款、费率行为的,《通知》重申,派出机构应按照授权对相关财产保险公司采取责令停止使用车险条款和费率、限期修改等监管措施,依法对相关财产保险公司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上述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下一步,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保险业协会、中国保信将加强协调合作,共同整治车险市场违法违规问题。
其中,针对车险条款、费率问题,《通知》提出,各财产保险公司使用车险条款、费率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未经批准,擅自修改或变相修改条款、费率水平;通过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通过虚列其他费用套取手续费变相突破报批手续费率水平;新车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费率”这四大违规行为。
针对财务造假,《通知》指出,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管理,确保各项经营成本费用真实并及时入账,严禁“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等方式套取手续费;以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方式套取费用;通过违规计提责任准备金调整经营结果;通过人为延迟费用入账调整经营结果”等4种违规操作手法。
对于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查实财产保险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车险条款、费率行为的,《通知》重申,派出机构应按照授权对相关财产保险公司采取责令停止使用车险条款和费率、限期修改等监管措施,依法对相关财产保险公司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上述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下一步,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保险业协会、中国保信将加强协调合作,共同整治车险市场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