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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监机构“校准尺子”

2020-10-16 作者: 来源: 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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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导报记者还注意到,在今年3月份,省生态环境厅就《山东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今后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征求意见稿指出,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监测机构,将由主管部门将该机构和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报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或者政府委托项目。
不能让“劣币驱逐良币”
  “目前,环境监(检)测市场一些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环境监(检)测机构现场检测不规范,存在数据失真等问题,严重扰乱环境监(检)测市场秩序,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影响环境监(检)测市场健康发展和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开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人士对经济导报记者透露。
  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如何处理?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对于轻微问题,需要自行整改,整改机构应关注其整改的即时性和有效性;对于存在一般性问题,需责令整改的机构,要立即督促其整改,逾期整改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根据相关法规条例追加处罚;对于存在超资质范围开展监测等问题,需责令整改并处罚款的机构,要坚决处罚到位并立即督促其整改,整改期间,相关机构不得出具检验数据、结果和报告;对于检测数据涉嫌造假的机构,相关市场监管局和生态环境局要按各自职责进一步开展调查,完善固定相关证据并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这次检查还进行了盲样考核,从考核情况看,此次被检查的57家机构中,符合考核条件的41家机构全部参加了土壤和沉淀物的盲样考核。其中,考核均合格的机构有12家,一项元素偏离的机构有9家,两项元素偏离的机构有13家,全部偏离的机构有7家。从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考试情况看,被检查的57家机构共有185人参加了考试,发现部分关键岗位人员对有关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不熟悉,对检测标准方法及技术学习不到位,知识储备不足。
  “对于盲样考核不合格的机构,要在2个月内对其进行补测考核或重点监督检查,如盲样考核再次不合格,应督促相关机构主动注销其相关资质,对不主动注销的机构要纳入重点监管,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对于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下的机构,应约谈相关机构负责人。”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检查处理意见如是显示。(文中王颖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