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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及自贸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实施

城市燃气、电影院等取消控股限制

2019-07-31 作者: 吴淑娟 来源: 经济导报
  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7月30日,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正式实施,外资进入船舶代理、城市燃气、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增值电信、油气勘探开发等7大领域的限制将进一步放宽或取消。
  经济导报记者梳理负面清单内容发现,与2018年版负面清单相比,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整体来看,新版负面清单有三大变化。
  在交通运输、增值电信、基础设施、文化等服务业领域,以及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领域均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 
  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导报特约评论员白明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版外资负面清单长度进一步缩短,拓宽了开放的领域,含金量更高,体现了我国开放的底气和信心。除了外商投资的行业扩大外,中方控股权的减少也是新版负面清单的一大亮点。在部分产业门类中,新版负面清单不再强调中方的控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