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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山东公共机构节能有了“新杠杠”

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要分别下降2.2%、2.0%、3.0%

2019-06-03 作者: 戚晨 来源: 经济导报
  导报讯(记者 戚晨)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印发《2019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要完成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同比分别下降2.2%、2.0%、3.0%的年度节能目标。
  《要点》提出,积极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开展第四批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遴选第二批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示范单位创建要重点向县(市、区)延伸,确保达到“县县有示范”。
  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总结推广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章丘模式”。济南市和黄岛区(西海岸新区)、张店区、广饶县、芝罘区、寿光市、文登区等7个市、县(市、区)要制定方案和规划,完成全国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任务。省直部门和各市要集中统一实施一批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尽快在全省推开。
  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公共机构结合既有建筑大中修改造,实施围护结构、供热、空调、动力、电梯、食堂、数据中心等重点用能系统设备和区域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空调通风系统、供热计量系统等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加强新能源推广应用,实施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100个。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各级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数量和质量的提升。
  此外,《要点》还提出了加强节约用水工作、强化重点单位节能管理、完善能耗定额管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的有关措施。